吳東進停職仍操縱新光金 金管會:有些行為不妥當
前新光人壽董事長、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前年遭到檢舉被金管會停職,但仍持續干涉新光集團業務,更5度召集金控高階主管開會,操縱公司營運,如同影子董事。金管會22日指出,經了解實際情況,「我們認為有些不是很妥當的行為」,目前已要求新光金在25日陳述意見,後續將依法審酌處理。
金管會去年10月收到檢舉函,指吳東進遭停職但仍對集團下業務指導棋,立委林楚茵去年11月在立院財委會上爆料,此案才全面曝光。當時金管會要求新光金三位獨董提交報告,但獨董僅以問卷調查了解情況,並沒有進行訪談,因此遭金管會退件。
金管會要求新光金重啟調查需要釐清三大問題,包括:吳東進是否與金控經理人開會、關係人交易相關內控是否落實,以及吳東進是否干涉新光金不動產交易與信用卡發行業務。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22日公布調查進展,新光金審計委員年初已作成調查報告,提交給金管會,但報告裡面有關約詢人員所述事實的可信度需要再釐清,因此年前有約詢新光集團相關人員進一步查證。
林志吉表示,綜合獨董的調查報告、相關人員約詢,以及檢查局去年底對新光人壽一般金檢發現的缺失,已於2月16日請新光金再提「陳述意見」。
林志吉直言,會請新光金再提陳述意見,主要是認為有一些不妥當的行為,因此要求新光金在7個工作日內陳述意見,意即2月25日前要回覆金管會,因此案屬公司監督管理的問題,要依照哪一項法律開罰,須等到裁罰程序時才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