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窮縣富都差距擴大 學者建言修財劃法
大新竹合併升格與否,引發外界正反意見討論。立委陳亭妃、陳歐珀與民團昨(12)日舉行論壇,就《財政收支劃分法》進行討論。陳歐珀表示,在討論縣市升格時,應該同時提訂「日出條款」,2年內完成《財劃法》修法、「行政區劃法」立法,避免「窮縣越窮、富都越富」。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正國會政策中心12日與立委舉辦「打破零和賽局—財政收支劃分的合理化論壇」,未來還將舉辦2場論壇,將針對近期外界關注的《地制法》修法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陳歐珀表示,討論縣市升格時,民進黨正國會聲明就提出日出條款,認為應在2年內完成《財劃法》修法、「行政區劃法」立法,避免「窮縣越窮、富都越富」,他認為目前的統籌分配款的分配,分為首都、其他五都、特別縣市、其他縣市四等,造成縣市不平權的問題。
陳亭妃則說,正國會提出三項具體主張,希望透過論壇的討論,讓縣市整併與升格的工作更為順暢合理,希望達到「均衡國土」、「強化治理」、「深根民主」與「平權縣市」等有利於「臺灣國家正常化」的目標。
臺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鐘說,《財劃法》從1999年之後,就沒有修法,過去把地方的營業稅改成國稅,造成地方損失,例如中油對於高雄市,有汙染卻沒創稅。
他說,財源應隨「事權」劃分,但《財劃法》沒有說出它和《地制法》的關聯性,修正時應一併考量,不應讓地方又要負擔自治事項,又有委辦事項,錢卻沒跟著下來。
柯格鐘說,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關稅、證交稅5種最多的稅收都是國稅,這是長期以來中央偏袒自己的問題,《財劃法》過度偏袒中央。另外,直轄市與市遺產稅可以分一點,縣卻沒有,而是鄉鎮市可以分8成,不知道《財劃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縣相對於直轄市跟市還是不利的,因為錢少之外,很多資源又要再下分。
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表示,統籌分配有如割肉的遊戲,到底誰要割?目前的統籌分配款原則上不以人口數計算,而是連結營業稅部分。他認為,目前直轄市、各縣市的二分劃規範需要檢討,畢竟《財劃法》20年不動如山,已經造成失衡問題。
東吳政治系副教授陳立剛認為,他把《財劃法》形容為「持續施工中的財劃法」,前途未明,地方制度母法,號稱有地方自治,卻是把地方的手腳綁起來,「難聽一點是跟中央乞討」,現在跟過去集權狀況不同,很強調地方分權,因此《財劃法》修法應多加考慮當前中央和地方的權限和事權劃分。
陳立剛建議,修法方向應包括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直轄市縣市分配一致化,及跨縣市、跨都會的建設計畫,應有優先財政專案或計畫型補助,不要造成地方患窮又患不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