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獲雜貨夾藏電子煙 基隆關:勿以身試法
基隆關1月6日緝獲進口雜貨夾藏電子煙產品,企圖蒙混闖關案件,計查獲含尼古丁煙彈9,906盒(共29,718瓶),市價約新臺幣600萬元,涉及違反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規定,該關將依規定移請衛生主管機關查處,同時呼籲進口人切勿以身試法。
基隆關表示,本案來貨為併櫃的雜貨2批,拆櫃進倉後經該關核定應查驗。實際查驗時,驗貨關員首先於第1批貨物中查獲匿未申報的電子煙煙彈5,400盒,隨即鎖定相同貨主報運進口的另1批貨物,復於同倉間緝獲第2批匿未申報的電子煙煙彈4,506盒。由於我國尚未開放電子煙相關產品進口,是故自國外輸入、販賣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彈、煙油,係屬違法行為,依據藥事法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基隆關強調,該關已多次緝獲電子煙相關產品,為避免未開放進口的電子煙產品流入國內市場,損害國人健康,將持續加強查緝,並籲請商民切勿自國外購買進口,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