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意 管中閔、蘇慧貞兼任文大董事
中國文化大學董事會日前改選,而臺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及成功大學校長蘇慧貞等人傳出列入新董事名單,卻引發外界質疑公立大學校長是否可以兼職。教育部釐清法規、程序後,5日表示目前已同意兩人可以兼職,但文化大學董事會資料尚未補齊,待補齊後,未來將依《私校法》等相關規定審核董事資格。
文化大學前任董事長張鏡湖於兩年多前過世後,加上舊董事會任期屆滿,董事內部改選陷入家族與校友派系爭鬥,直到法院裁示由臺大教授陳泰然擔任獨立董事,正式獲選第十八屆董事長。而第十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文化大學去年召開第十九屆董事改選案,其中包括管中閔、蘇慧貞等,引發外界質疑現任公立大學校長,是否能兼任私立大學董事。
對此,教育部回應,國立大學校長因有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其兼職事項應依該法規定辦理,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教育部說明,去年11月17日收到文大董事會報送改選資料,因涉及公務員兼職行為,須檢附上級主管機關的許可函,但董事會並未依規定提供,於是在去年12月1日函請文化董事會補件。
教育部表示,臺大及成大日前已函報管中閔及蘇慧貞擬兼任文大董事職務,經查屬國立大學校長得兼職的職務範圍,因此教育部已同意兩位校長的兼職,等文化大學函報前述兼職許可函,教育部將依《私校法》等相關規定審核董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