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請領老年年金 明年需滿63歲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配合《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全額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明年元旦起將調高,民眾需要滿63歲,若為民國49年(1960年)出生勞工,必須到2023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

勞保年金2009年開辦時,考慮勞動年齡的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訂有逐漸調高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機制,剛上路時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提高1歲至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限。

不過,《勞保條例》也有提早請領機制,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年關轉職潮 勞工到職日應納保

年關將近,部分勞工可能有轉職的情形,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應在勞工到職當日,即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確保勞工權益。

依《勞保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應由雇主於勞工到職當日辦理投保手續;僱用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亦得成立投保單位,為勞工辦理加保。雇主不能因勞工另有從事其他工作或已參加勞工保險,就不為其辦理加保。另依《就業保險法》規定,事業單位不論僱用勞工人數多寡,皆應為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勞動部補充,《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該法已擴大加保對象,未來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應全部強制納保,以提供勞工一個安心、安穩及安全的勞動環境,並落實勞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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