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長短如買菜?中共檢察人員被爆索賄

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檢察院一書記員被舉報向當事人家屬索賄,並稱可以因此減少刑期。示意圖。(fotolia)
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檢察院一書記員被舉報向當事人家屬索賄,並稱可以因此減少刑期。示意圖。(fotolia)

【記者許夢兒/綜合報導】

日前,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檢察院一書記員被舉報向當事人家屬索賄,並稱「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多認一項罪可以少判點」。此事曝光後,引起輿論譁然。

中國新媒體「新黃河」報導, 近日,綏化市慶安縣孫女士舉報說,去年其丈夫呂某因涉及一起案件被逮捕,慶安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叢某多次私下登門拜訪,讓她勸說呂某主動「多認一項罪名」,並向她索要3萬元(人民幣,下同),說打點一下檢察院的領導,可以幫助呂某少判刑。

孫女士說,叢某是主辦此案的檢察官王某的書記員,他自稱是領導派他來的。叢某對孫女士說,「檢察院裡頭有大(領導)也有小(領導),至少有兩人你必須得拿下來,誰無功不受祿,一分(錢)不出你咋整(怎麼處理)?」、「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買多了抹個零,多認一項罪名,反而可以少判點。」

據報導,2020年12月11日,呂某的弟弟因汽車租賃糾紛與他人發生衝突,被慶安縣警方抓捕。12天後,呂某也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30日呂某被逮捕,被羈押在綏化市看守所。

根據孫女士提供的一段錄音顯示,叢某表示,希望她能前去勸說呂某積極「認罪認罰」,多認一項罪可以少判點。叢某解釋說,如果呂某認了這項罪的話就能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了,就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減刑20%,比不簽字情況下的刑期還要少。

孫女士說,在檢察院人員不斷勸說下,丈夫最終簽了「認罪認罰書」。12月2日,呂某等人的案件在慶安縣法院開庭審理,呂某當庭「翻供」,對起訴書表示異議。

孫女士說,起訴書上說呂某涉及的四起案件,有三起是呂某沒有承認的。「開庭的時候我才發現,當初叢某騙了我,所以我才選擇了舉報。」

日前,慶安縣檢察院對此舉報書面回應稱,涉事人員叢某係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因違反工作紀律,已被解聘。此事引發網友熱議:「做壞事時,就成了臨時工!」、「又是臨時工背鍋,臨時工收取賄賂還不違法,解聘就完事了,真黑。」、「查一下他領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建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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