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海外私募基金 金管會放寬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在14日宣布放寬保險業投資私募基金的規定,金管會說,未來配合政策的基金,可能投資海外取得相關技術、人才、資金並回台發展國內的策略產業,放寬保險業可投資的標地。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說,配合國內5+2產業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發展,可以吸引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一併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因此放寬保險業可投資的私募基金標的,包括:我國境內合法設立、取得國發會核發的資格函,以及私募基金的投資範圍是配合政府政策者。
另外,金管會說,對於投資這類海外私募基金加計對沖基金,保險公司不得逾可運用資金的2%,但若海外投額度已核准到40%以上者,最高可達可運用資金的3%。
據統計,今年10月保險業投資海外私募基金加計對沖基金,已有新台幣5,079億元,占可運用資金的1.7%。因為壽險業有17家海外投資都已可逾40%,產險業也有2家,換算投資額度,應該還有超過新台幣3千億元。
張玉煇說,為了強化保險業投資私募基金的風險承擔能力,新增風險控管機制,即保險公司若連續兩個半年資本適足率(RBC)不到250%,或RBC不是介於200%至250%且最近一年信用評等達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者,後續就不得再參加私募基金、對沖基金 、基建基金及商品基金等四類基金的後續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