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鑰】破殺人滅屍案 救六命後連獲六子
平反冤案救下六條人命,結果本來膝下無子的他,事件之後連獲六子,真有這樣的果報嗎?清朝乾隆嘉慶年間,就有這樣一人!
清朝時,安徽霍邱縣有一縣民叫范二之,由於家境貧窮討不起老婆,便入贅到某村魏老太家。次年正月十四日,范二之卻突然不見了。
魏老太叫義子韓三和鄰居到處尋找,一直都無法找到他的蹤影。范二之的父親懷疑自己的兒子被害,於是跑到縣城控告魏家人害死了自己的兒子。
縣令王某提人審訊了幾次,毫無頭緒。當時,官署內僱用一個新奶媽到任,她恰與魏老太是同村人。王縣令問她:「妳知道霍邱縣魏老太家女婿的事嗎?」
奶媽說:「民婦知道,民婦恰好和她是同村人,近日從她家鄰居那兒聽說,好像是因為姦情引發了命案。」
王縣令苦於案情膠著,此時奶媽的閒談牢牢烙入他腦中,成了他先入為主的成見,認定范魏氏與韓三有姦情,韓三起意夥同其母女將范二之殺死滅口。(註:《清史稿》中記載犯案者有五人。)
魏家母女連同義子三人在酷刑折磨下,最後說是當時把屍體肢解了,放進鍋裡煮爛,將骨頭銼碎,潑進了土坑裡,毀屍滅跡了。三人都說出了一樣的話,於是案情就定了下來,人押送到安徽府衙,審理結果和縣府審訊一致。
明鏡高懸安徽按察使
當時安徽按察使是李奕疇(李書年,1754~1844年)治理刑獄案件以明慎慈惠見稱。他提審此案犯人時,發現三個犯人的回答都是順口而出,好像是早就背熟了口供似的。他經過多次審問,三人也沒有改口,這讓他心中很是疑惑:這明明是殺人死罪,為何串通好答案尋死?
李按察使認為人命重如天,疑點沒釐清不能輕言結案,就另行委任高太守審理。
高太守接手分別審訊三個犯人:「人是你們殺的話,那麼死者的肺、肝、腸、肚等內臟的下落到底在何處?」
三人都驚愕得目瞪口呆,沒想到有這一問。三人的答話,前言不對後語,漏洞百出。於是按察使提了當時辦差的縣衙役嚴刑拷訊。
衙役說:「小的最初奉縣票查找范二之的時候,找到范的姑母家,他姑母說:『在正月十五日,民婦的姪兒在這裡吃過元宵,然後離開了。』然後小的又去了他表伯母家,那家人說:『他正月十八日在民婦家住了一夜。』當時小人懷疑范二之沒有死,打算回縣衙稟報這些細節。可是當小的回到縣衙時,犯人已經認罪了。小的私下報告主管,反而遭到斥罵.說小的不應該把案情搞亂而向上報告,因此,小的就不敢再多話了。」
按察使聽完後,感慨的說:「范二之果當沒死,案中有冤情,斷不可草率結案啊!」
他下令屬下責令范二之的父親,再去尋人。
半年後某一天。按察使大堂前來了一個人,正是范二之。范自陳說:「草民因為欠了一身賭債,被人追債,只好在一月十四日離家,潛逃外省。昨天遇到一個鄰居,他告訴草民家中遭遇危難,草民的妻子、岳母都被抓捕入獄了。草民才急急趕過來投案說明真相。」
當李按察使命人將范二之帶到三個主犯面前來。他們突然見到范二之現身,都錯愕不已。
韓三表示:「我們的答話是縣差教說的。他且說倘若我們翻供,就得重來過,再審,得遭受更多回的苦。小人早已經膽顫心寒,只希望早日結案,一死了之,何敢冀望申冤呢?」
李按察使撫卷感嘆說,「若依照你們的審訊結案,魏老太母女和韓三都得判處極刑;范父誣告他人,府、縣官員失職,都應該抵命,合計起來,這一算就有六顆人頭將落地。」
昭雪冤案 陰德果報
此件冤案得到昭雪。這一年,李奕疇按察使已經年過五十,一直無子,就在來年他意外得了一子,取名「銘皖」,就是銘記這一件事的。李按察使後來總共連生六子,和此件冤案水落石出救回的六人剛好同數,果報昭然,應驗天道不爽,真是奇妙呀!道光十九年,李奕疇獲得恩寵加贈太子少保官銜,享壽九十一歲去世。天報善人,善有善報,此理亙古常在呀!(資料來源:梁恭辰《北東園筆錄》《清史稿·列傳一百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