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惡煞毆男大生致其命危 檢方聲押獲准

宋姓男大生因擦撞車禍遭毆打致顱內出血昏迷,目前仍在臺中榮總加護病房救治中,尚未脫離險境。圖為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主任沈炯祺(右)11日陪同宋母(右2)到病房探視。(中央社)
宋姓男大生因擦撞車禍遭毆打致顱內出血昏迷,目前仍在臺中榮總加護病房救治中,尚未脫離險境。圖為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主任沈炯祺(右)11日陪同宋母(右2)到病房探視。(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臺中市一名18歲宋姓男大學生7日凌晨駕車時,不慎與一輛二手瑪莎拉蒂擦撞,駕駛李男、乘客陳男及坐在副駕的車主、彰化縣「百桂食品」小開張敦量竟將對方圍毆致顱內出血命危。臺中地檢署考量3人分別有多次傷害等犯行,11日清晨依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張敦量等人僅因擦撞事故,就將對方強押下車圍毆致顱內出血,病情危急。案發當下,3名惡煞還找來2車約8人助陣,雖然警方及時馳援並將3人帶回,3嫌向警方供稱是「互毆」,詢後認定僅涉犯「傷害罪」,且非現行犯,製作完筆錄後釋放。同日上午,宋男母親持驗傷單赴警局證明宋男傷重命危,警方才改依殺人未遂罪傳喚3人到案。

不過,警方仍以非現行犯為由,再度釋放3人,直到臺中市長盧秀燕10日要求澈查後,警方才再將3嫌逮捕,並依殺人未遂罪建議檢察官聲請羈押。臺中地檢署10日主動分案偵辦,認定3人分別涉犯傷害、強制,以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法》殺人未遂等罪嫌,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考量3人分別有多次傷害等犯行,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分案查警方有無違失 分局長記過、所長調職

面對縱放人犯的質疑,臺中警第六分局長蔡元戎解釋,員警抵達時沒看到毆打場面,宋男意識清楚,且能走入救護車,行車記錄器雖見嫌犯拿棍棒,卻沒拍到持棍棒打人畫面,因此依法律程序與證據偵辦認定僅犯傷害罪,並無違失。而中檢指出,是否依據現行犯逮捕需根據現場事證來認定,警方有無違法已由檢方分案調查。

然而,臺中市警局長蔡蒼柏11日也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坦言受理案件過程未妥適處理,也未適時將案件偵處進度說明清楚,致使民眾產生疑慮,確有疏失;目前已將第六警分局長蔡元戎記過,偵查隊長陳聖偉、市政派出所長李國璋皆調離現職,並將追究第一線員警的責任。

有網友揭露,3名犯嫌疑似都是中小企業的小開,其中,張敦量家中在彰化經營食品廠「百桂食品」,主要販賣堅果、果乾等食品,而他則擔任行銷經理一職;案發後,網路上引發網友撻伐聲浪、發起拒買活動,雖然該公司緊急關閉臉書粉絲專頁,但Google評價仍被灌入超過4千筆負評,只剩1.1顆星。

父母代為致歉遭拒 宋母:當時我兒也道歉

張敦量的父親張朝棟11日也出面召開記者會,10分鐘內6度90度鞠躬向傷者及家屬致歉。他表示,他與張母早已離婚,張敦量長期與母親同住,這次之所以會有脫序行為,可能是因為平常對他要求太嚴格;張敦量疑是當天喝醉酒才會闖禍。他會負起該有的慰問、致意、關懷、醫療賠償等應負的責任。此外,張敦量因為要法院召開羈押庭而未出席。

張朝棟夫妻二人10日前往醫院探視張男、家屬未果,11日中午再次前往致歉月遭宋母拒見,張母在醫院外下跪痛哭,盼對方能給一次見面的機會,10多分鐘後落寞離去。

宋母受訪時則表示,她絕不可能接受道歉,事發至今5天連犯嫌都面見過,應由犯嫌負起全責,他的父母突然說要道歉有何意義,「我兒子當時第一時間就拚命向你們道歉,結果被打的半死,如果道歉能還我健健康康的兒子,我可以接受,現在道歉於事無補!」「如果道歉可以解決事情,事發當時全車的人都在道歉,為什麼不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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