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排機制後年上路 臺修法恐太慢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3年上路,但臺灣與減碳相關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修法草案,沒把握能否年底送立法院,碳定價則需等《溫管法》修法通過,納入子法訂定,預計2023年實施。專家認為,修法、碳定價時程都來不及,建議企業做好碳排資訊盤點與分析,政府則應協助企業進行相關談判。
歐盟CBAM在2023年上路,2023至2025年是試行階段,2026年才正式實施。據經濟部統計,CBAM管制水泥、電力、肥料、鋼鐵、鋁等5類產品248項中,臺灣有212項輸歐,金額為245億元,主要以鋼鐵製品為主。
台灣綠電應用協會祕書長許博涵對《大紀元》說,環保署修法、碳定價節奏的確較慢,如果接下來2022年能以公開透明資訊跟利害關係人、相關團體做好溝通,他認為不算晚,但迄今都還沒看到具體框架,一般產業與企業界都感到無所適從,到2023年之後沒有緩衝期,企業更有危機感。至於在子法中訂定碳定價,他說,時程慢且效力小。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祕書長莫冬立表示,CBAM所規範產品的生產地或國家,如果有碳定價可豁免或減免碳關稅;不過,到目前為止臺灣還沒有碳定價,產品碳排放密集度對比歐盟就不能適用豁免條款,由於涉及經貿談判,相關政府單位必須跟歐盟展開對話,出面協助廠商溝通。
莫冬立告訴《大紀元》,CBAM第一階段針對初級產業,以原物料相關產業為主徵收碳關稅。過去臺灣這些行業對碳定價態度較保守,因為碳價會讓生產成本增加,但這一年來歐盟CBAM延伸到其他國家、地區碳費也都逐步上路,形成國際普遍做法,國內廠商除了接受,也希望政府腳步能快一點。
他建議,廠商要先做好碳排資訊盤點及分析,如果能呈現產品生產過程碳排強度、生產效能比歐盟地區廠商更優秀,還是可爭取CBAM豁免或減免空間。
建立碳排資訊 中小企業需協助
除了《溫管法》修法將改稱「氣候變遷因應法」延宕時程,臺灣面對CBAM,恐怕還有碳定價、碳盤查制度、碳盤查人力、第三方驗證公司、排碳交易制度等急迫性議題。
莫冬立表示,碳盤查對規模較小的公司會是較大負擔。環保署碳盤查登記制度已走了好多年,要求的對象以大型廠商為主,大型廠商有能力提供相關資料,但中小型廠商則需環保署、經濟部等相關單位輔導、建立碳排資訊,以因應未來碳定價上路。
許博涵說,碳盤查任務從2015年《溫管法》訂定以來就一直進行,溫室氣體當量的檢查與計算,都有顧問公司、專門機構協助。較大的問題是企業為避免碳排放量高於歐盟標準,採取的減碳手段誰來認證?像上個月18日環保署審查通過臺北市微型碳權抵換專案,由於環保署溫室氣體減排或抵換專案是以個案為主,審查公信力歐盟會不會承認令人擔憂。
關於碳盤查人力及第三方驗證公司,莫冬立表示,臺灣有些機構可以訓練輔導驗證,未來整個驗證對象要再往下延伸到中小企業,市場需求會跟著擴大,需要更多輔導與驗證人力,要盡快把人力、人才培訓出來。
許博涵則建議,環保署進行碳減排審查認證或抵換專案方法,可跟歐盟協商、彼此互認,也就是希望臺灣減排成果能被歐盟承認,他也期待企業能多買綠電,綠電最客觀,產品製造用了多少度電,「只要有綠電證明就OK」,對產業來說也較容易上手。
排碳大戶不夠 碳交易受限
關於排碳交易制度,許博涵表示,臺灣並沒有碳交易市場,臺灣目前只有288家2.5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所以環保署應該不會開放碳交易,因為效益不高,碳交易就是你換我、我換你,只有近290間排碳大戶換來換去,無法達到碳交易預期效果,且也很難做到非排碳戶進行抵減,釋出減量部分讓排碳大戶購買。
許博涵提到,除非碳交易市場擴大範圍到全民,生意就會大很多,但如果連中小企業都被設定大量減碳標準,恐怕會讓中小企業受到很大衝擊,所以現在環保署只針對排碳大戶。臺灣市場太小,在排碳量體這麼少的情況下,碳交易有侷限性。中國與歐洲排碳戶多,可給予排碳額度的公司很多,碳交易比較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