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補貼 9、10月營業額減2成可申請

行政院會4日核定基本工資調漲配套方案。圖為勞工示意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4日核定基本工資調漲配套方案。圖為勞工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徐翠玲/臺北報導】

為減低調薪對受疫情衝擊事業的負擔,行政院昨(4)日通過基本工資調漲配套補貼方案,業者今年9、10月營收若較去年同期衰退兩成,明年1月可申請補貼,全職員工每人補貼1千元;部分工時的員工每人補貼560元,共計補貼6個月,預估預算達35億元,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10月8日決議基本工資,自2022年1月1日起調整,月薪由2萬4千元調高至2萬5,250元,調升1,250元;時薪由160元調成168元,調升8元;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受疫情影響,提高工資會讓受衝擊產業會增加負擔,「這不是政府的意思」,因此他指示,經濟部與勞動部共同研擬補貼方案,以減緩調漲基本工資對企業造成的負擔。

經濟部4日在院會上報告「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方案規劃」,補貼金額依員工數計算,自明年1月起,全職員工原月投保薪資2萬4千元及2萬5,200元者,補貼定額1千元;部分工時員工月投保薪資2萬3,100元以下者,補貼定額560元。

經濟部說明,依法取得營業登記或有稅籍登記的營利事業,包括農業、服務業、工業製造業(如觀光工廠)等受疫情影響產業都在適用範圍,或取得營業證照事業,如托嬰中心、長照機構、補習班、演藝團體、合作社等也納入補助對象。認定方式以今年9至10月總營收,較去年同期減少20%的事業,若為2020年9月後成立的事業,則以2021年9月及10月總營收較成立後2個月完整報表總營收減少20%認定。

經濟部說,補貼方案從2022年1月起到6月,共給付6個月,採線上申請,申請期間明年1月至3月31日,一次審核,補貼款每2個月撥付1次。不過,若雇主有違反《勞基法》第21條「給付工資未達基本工資」,並在明年1到6月遭裁罰者、事業單位月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則不予補貼。

王美花:已將商總意見納入

對於商業總會日前表達對基本工資調漲補貼的看法,經濟部長王美花4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說,經濟部跟商總開會討論時,在時薪與月薪的部分,已針對團體提出的意見做修正,如果最低工資在2萬4千元以上,即使是時薪,也都會用補貼1千元來算,當時在場的人都覺得已將他們的意見納入,但還是會持續和商總做詳細說明。

經濟部原始方案以今年11、12月營收較去年同期衰退15%者給予補貼,不過工商團體認為門檻過於嚴苛,最後調整為,今年9、10月較去年同期衰退20%。

王美花說,團體在意的點有兩項:如何區分補貼1千元、560元,以及計算基準。雖然受損標準由15%提高至20%,但因為去年9月、10月是業績很好的時候,這個標準只是要區別業者是否真的還沒恢復,有詢問受影響嚴重的餐飲業者,也都可接受兩成的方案。

王美花提到,之所以沒有將申請計算基準訂於5到7月,因為5月至7月已有紓困方案,怕在審計上會不太清楚,因此改為振興五倍券還沒有出來前的9月、10月,也認為各方已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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