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別納選舉公報? 徐國勇:沒意義

對於有立委提出「選舉公報須載明候選人役別」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圖)11月1日表示,這是中選會職權,但不必充滿政治的考量。(中央社)
對於有立委提出「選舉公報須載明候選人役別」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圖)11月1日表示,這是中選會職權,但不必充滿政治的考量。(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新北市民進黨市議員何博文日前在質詢時批評市長侯友宜不敢譴責共機擾臺,事後卻因他未服兵役而在網路上引發爭議,雖然他澄清是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免役,但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將提案修法在選舉公報中載明「役別」。但內政部長徐國勇昨(1)日表示,這沒有意義。

何博文日前在議會質詢時批評侯友宜不敢譴責共機擾臺,但侯友宜卻反問「我經歷槍戰生死捍衛人民,你做過嗎?」而何博文事後又遭網友揭露他未服過兵役,被批評「自己不當兵還喊打喊殺」。但何博文在臉書分享曾經開刀留下的疤痕照解釋,他是因為罹患先天性心臟病才沒辦法服兵役。

對此,林為洲10月31日表示,在不揭露個人醫療隱私前提下,將提案修法,要求「選舉公報須載明候選人役別」。

不過,徐國勇11月1日上午到成功嶺主持第226梯次替代役基礎訓練結訓典禮受訪時表示,相關修法是中選會的職權,但愛國與否或能否從事何種職務不是用有無服過兵役來衡量,不必充滿政治考量。

徐國勇認為,《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但依據《兵役法》,女性與體位不合者不須當兵,而現在有很多女性民意代表、公職人員,她們的役別要怎麼寫?且目前只有當公務員、司法官、警察、消防人員等必須緩召的特殊情況才需要提交役別等資料,因此在選舉公報中揭露役別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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