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貨盤商囤豬製品逾300公斤 部分已驗出非洲豬瘟

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日前在轄內一家越南雜貨商行查獲含非洲豬瘟病毒肉製品。(新竹市專勤隊提供/中央社)
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日前在轄內一家越南雜貨商行查獲含非洲豬瘟病毒肉製品。(新竹市專勤隊提供/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日前在轄內一處越南雜貨商行查獲32公斤標示不明肉製品,經檢驗確認其中18公斤含有非洲豬瘟病毒;檢方上週擴大搜索該商行負責人住處、店面及倉庫等處,再查扣火腿、脆骨捲、香米肉餅等越南肉製品逾300公斤,其中有49.5公斤已驗出非洲豬瘟病毒。

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透過網路偵蒐,發現一家越南雜貨中盤商疑似透過網路販售越南進口食品,其中也包含火腿、脆骨捲等豬肉製品,因此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前往查緝,於上月31日在現場查獲標示不明豬肉製品32公斤,其中18公斤經檢驗確定含有非洲豬瘟病毒,並持續向上溯源。

相關單位上週前往該雜貨商行店面、倉庫、阮姓負責人住家等3處擴大搜索,再查獲火腿、脆骨捲、炸肉餅、香米肉餅、肉鬆等12種越南豬製品,總重達322.14公斤,是國內目前查獲越南肉品的最大重量,採檢後已全數銷毀;陸續送驗後,已知其中的49.5公斤確定含有非洲豬瘟病毒,另有119.3公斤豬油製雞肉絲疑為高雄日前驗出病毒的同一批產品。

新竹市專勤隊已將商行阮姓負責人、阮女丈夫林男等人依涉違反《懲治走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新竹地檢署訊問後,諭知2人分別以6萬元、3萬元交保。

新竹市專勤隊長范育誠呼籲,中秋佳節將至,國人及新住民切勿自國外購買或寄送月餅、豬肉製品來臺,違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並將相關肉品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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