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環局勤查166廚餘養豬場不合格者即開罰
桃園市黑毛豬養豬場全國之冠,環保局自108年2月19日起針對已經取得再利用檢核166家廚餘養豬場加強巡查,未檢核通過之養豬場,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國內首度查獲越南走私肉品中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疑似流入市面,環保局為預防非洲豬瘟,並於今日完成166家廚餘養豬全面查核。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自108年2月至110年7月,針對轄內166再利用檢核養豬場定期稽查作業,累計至110年7月共稽查1645場次,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加強稽查廚餘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計畫」,環保局持續對全桃園市廚餘養豬場進行查核,每車組均配帶紅外線溫度感測器,直接到現場量測蒸煮溫度,除要求養豬戶做好廚餘再利用上網申報及記錄蒸煮情形,蒸煮中心溫度應至少90℃,且須持續1小時以上,從養豬的源頭做好嚴格把關。
環保局表示,可能產生大量廚餘包括企業、工廠、飯店、量販店、超商、超市等,可至桃園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epty.org.tw/ )查詢或自行找廠商協助清理。環保局呼籲廚餘一定要減量,要從源頭適量及惜食做起,於末端排出前請先瀝乾脫水,可以減少2~4成處理費,相關廚餘回收及非洲豬瘟防疫宣導,在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教育網( https://recycle.tyemid.gov.tw/?s=%E9%9D%9E%E6%B4%B2%E8%B1%AC%E7%98%9F )都有詳細說明,供市民朋友查詢。
謹守最高標準是環保局一直以來的防疫初衷,攸關食安更不能有絲毫鬆懈,環保局仍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具有再利用身分的業者,只要發現未達標者,一律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或第39條告發。收受餐廳廚餘者,至少罰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將禁用廚餘,捍衛食安源頭環保局一定勤查嚴辦,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