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國手表現亮眼 立委促續推體育改革
臺灣選手在東京奧運表現亮眼,未來如何培育更多體育人才也受國人重視。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等人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國家體育要健全發展,除了建立全民運動風氣、推動企業參與,也應該對體育署組織進行改革,已提出修法,解決體協「萬年祕書長」問題,加速體育改革。
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林宜瑾、陳秀寳20日在立法院召開「獎牌創新高!接下來呢?」記者會。黃國書表示,體育署業務含括教育、工程建設、國際賽事、運動產業,但現行《體育署組織法》卻讓署長遴選範圍限縮在常任文官及學者,應以政務任命打破侷限。
另外,對於本次奧運的「商務艙」爭議,黃國書表示,起因為現行《國民體育法》僅規範選手「培訓」期間保障,卻未含括「出賽」,應透過修法予以納入。此外,除選手零用金應調高外,教練及支援團隊待遇也亟待提升,以呼應國際運科潮流。
張廖萬堅表示,希望利用這次「東奧熱」讓政府對運動產業有更大支持,如果能鼓勵民間投入,絕對是運動產業受益。他以東奧表現良好的舉重好手郭婞淳等人為例,背後都有企業贊助,因此,修法提高企業捐贈運動產業的免稅額也獲得朝野立委高度共識,呼籲行政院應盡快做成決策。
林宜瑾建議,體育健全發展要從基層體育到職業運動,建立全民運動的風氣。在推行企業參與體育運動方面,政府應提供誘因,鼓勵企業認養球員、投資大型聯賽。當一項運動有夠多民眾關注,廠商有錢賺,自然願意贊助與投資選手,整個運動環境才能有良善的循環。
除了選手權益之外,陳秀寳也建議,應建立國際裁判「出國執法、進修補助」辦法。目前臺灣44個奧亞運單項中,共有1,162人具國際裁判證照,過去5年卻僅8個單項協會有補助裁判出國執法,而今年度就有24位國際裁判已出國或預計出國執法,建議體育署與各單項協會應與各國比較,增進對國際裁判的照顧,發揚另一類型的「臺灣之光」。
對此,教育部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回應,針對立委提出的建議,會就各面向持續努力,《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目前行政院正在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