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留區預定地置廢棄物 南檢起訴53環保蟑螂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臺南市龍崎區舊兵工廠原計畫作為廢棄物掩埋場未果,並改為臺灣首座兼具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的自然地景,但有不法廢棄物清運業者竟私下在該址掩埋各式事業廢棄物;臺南地檢署歷經1年多調查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53人。

臺南市龍崎區牛埔里的舊兵工廠原計劃作為廢棄物掩埋場,但因位於斷層帶、水源區上游等環境問題而未能順利設置,但當地「防制環境犯罪結盟」的南市社區大學檢舉指出,該址竟遭人非法堆置大量廢棄物。專案小組追查發現,一名支持該址設立廢棄物掩埋場的林姓地方人士,自行向以王嫌為首的非法清運集團引進廢棄物。

檢警查出,該不法集團自2017年起即以濫倒廢棄物為業,從全國各地載運廢塑膠混合物、廢口罩、廢瓦片、營建混合物、廢膠泥、廢污泥、鋁集塵灰等各種事業廢棄物,並棄置或掩埋在南市龍崎區、官田區及柳營區等7處公有及私人土地;經挖勘驗14次並採樣檢驗,有部分廢棄物閃火點超標,銅、鉛含量分別超標6倍、2倍。

檢方偵辦1年多共蒐證194車次的違法清除處理行為,執行69次搜索共扣押挖土機、大貨車等11輛、不法所得700萬元;更查出王嫌免費提供安非他命給員工施用,以利在夜間從事非法清運工作。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相關53名犯嫌。

承辦檢察官劉修言在起訴書文末指出,本件大量因利用成本過高致無市場價值或去化管道的廢棄物,竟以可再利用的廢塑膠混合物、營建廢棄物等名義棄置,凸顯《資源再利用法》有再生資源申報不完善、缺乏相關積極處罰條件等問題;至於廢鋁渣不易處理及去化問題,應成立專責單位嚴格管控,否則查緝速度無法有效抑制非法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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