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指紋比對系統建功 一舉突破20年前3懸案
前科累累的男子陳明輝,二十年前因強盜案在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2001年陳嫌返家探親時,對一名六旬婦人犯下性侵案;隔年假釋出獄又在桃園性侵女大生;2004年又犯下侵入住宅猥褻案。此3案懸而未破,直到刑事局2017年重新進行指紋比對才破案,3案共判刑12年8個月。
判決指出,陳嫌2001年7月在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期間獲准返家探親,在桃園假意向一名六旬婦人問路,並強制性交得逞;同年8月假釋出獄後,隔年1月又侵入一名女大生租屋處犯下性侵案。雖然兩案皆有採取檢體送驗、比對,但皆查無犯嫌身分而成為懸案。
未料,陳嫌又於2004年入侵一名年輕女子租屋處,犯下強制猥褻案,雖然警方有採集到陳嫌的指紋,但當時經比對後,仍查無犯嫌指紋資料,因此依舊無法破案。
不過,刑事警察局於2016年完成指紋電腦系統更新,使指紋比對效能大幅提升,並於2017年針對2004年未破的重大刑案現場指紋進行比對,成功查出陳嫌身分,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8個月定讞;而此案也進一步採集陳嫌唾液,經比對DNA後再突破約二十年前的兩起性侵案,日前已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9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