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媒體付費原則 谷歌吃168億罰單
法國反壟斷監管機構週二(7月12日)對谷歌處以5億歐元(約新臺幣168億元)的罰款,並給該公司兩個月的時間,就如何向媒體及出版商付費提出建議,否則將面臨更多懲罰。
法國監管機構週二表示,鑑於谷歌無視科技公司與法國新聞出版商談判有關的幾項禁令,當局已對此處以5億歐元罰款,如果這家搜索巨頭沒有在未來兩個月內向出版商提出賠償方案,它將面臨每天高達90萬歐元(約新臺幣3,017萬元)的額外處罰。
法國競爭管理機構去年要求谷歌與新聞機構談判達成協議,以便為搜索、新聞和其他服務中顯示的文章摘錄,支付相應費用。谷歌被罰款是因為當局認為,谷歌並未落實規範。
法國競爭管理局負責人席爾瓦(Isabelle de Silva)說:「當監管機構規定一家公司的義務時,它必須在精神和文字上都嚴格遵守。不幸的是,這次的情況並非如此。」
席爾瓦說,這是法國有史以來,就企業未遵守裁決所開出的最大罰單。
對於法國的處罰,谷歌發表聲明說,對這項處罰感到「非常失望」。
谷歌表示,它與代表法國新聞媒體的新聞資訊聯盟(APIG)達成了框架協議,並與《世界報》(Le Monde)和《費加洛報》(Le Figaro)等一些主要媒體簽訂協議。該公司去年宣布,預計在3年內通過一項新的新聞許可計畫,向出版商支付超過10億美元的費用。
歐盟2019年修訂版權法,要求谷歌和YouTube等平臺,對其用戶的版權侵權行為負責。新規則還要求搜索引擎和社交媒體平臺,為顯示出版品的內容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