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洩油污染琉球恆春 屏縣府重罰處分
中油大林廠外海卸油浮筒管線破裂導致原油外洩,油污飄散污染屏東琉球及恆春海岸及漁港,屏東縣政府1日表示,將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及漁港法等相關法令,對中油公司重罰。
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外海浮筒6月22日破裂致原油外洩至海上,油污污染小琉球海域,遍及琉球鄉海岸及漁港,由於中油針對海上殘油未能掌握,導致6月26日更被發現油污擴散至恆春半島海域。
縣府環保局表示,針對中油洩油污染琉球恆春海域,在各相關單位積極配合下,目前琉球油污多已清除完成,但因中油針對海上殘油未能掌握,導致油污仍上岸污染恆春鎮山海漁港至紅柴坑漁港間海岸及漁港,縣府緊急通報各相關單位,由主政單位成立應變中心立即應變除污。
針對恆春油污,累計至6月30 日止,中油公司已出動僱用958名人力、75艘船及水上摩托等進行除污作業,並已清理約6.2噸廢棄物,預計7月4日前可完成初步清除作業。
環保局表示,中油油污事件,除造成縣轄內部分海岸污染外,琉球鄉小琉球、琉球新(大福)、杉福漁港及恆春鎮山海、紅柴坑等5個漁港港區也受到污染,縣府依漁港法處每個漁港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及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另針對污染本府所公告之琉球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範圍生態棲息地部分,依漁業法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