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前新住民遇困境 移民署:最高可補助3個月
國內中共肺炎疫情警戒三級延長至28日,許多設籍前新住民家庭頓時陷入困境,內政部移民署11日表示,除了其國人配偶可申請政府現有紓困方案外,移民署原有的「新住民發展基金」也有相關扶助計畫;有需求者可透過各地方政府申請,最多可補助當年度最低生活費3個月。
因應部分新住民家庭生活遭受衝擊,移民署指出,新住民的國人配偶原即可就政府現有的紓困方案提出申請;而在移民署原有的「新住民發展基金」中,也訂有「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扶助計畫」;各界如發現需要協助的個案,可逕洽居住地的公所受理,或向各縣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求助。
移民署說明,若符合特殊境遇家庭相關收入條件規定的設籍前新住民,經地方政府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可透過各縣市政府申請緊急生活扶助金,每人每次最多可獲當年度最低生活費3個月;以台北市1萬7,668元為例,最高可獲5萬3千元補助。
移民署也建置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提供中文、英文、越南、印尼、泰國、柬埔寨及緬甸等7國語言翻譯,讓來自各國的新住民可掌握疫情與相關福利的最新訊息,新住民家庭可多加利用。
此外,內政部指出,由於申辦各項戶籍登記時所需的證明文件均訂有效期,但疫情期間為減少民眾外出機會,因此通函各地方政府,證明文件若於警戒期內屆期者,仍得認定為有效文件,且至警戒解除後30日內,均可據以辦理戶籍登記;而申辦法定最後期日在第三級警戒期間者,逾期也不予處罰,呼籲民眾可採用線上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