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避免人流移動 移民署推出居停留延期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移民署基於防疫優先,為減少人員移動,以降低染疫風險,自即日起,針對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之措施。
對於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暫緩到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等疫情緩解後再行補辦。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透過民眾到服務站諮詢或電話詢問時,以及利用網站、各種社群媒體如臉書、即時通訊軟體宣導此項防疫措施,讓外來人口防疫訊息不漏接。
此項措施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之措施,不限次數,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止,屆時民眾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日起10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只要準備相關文件再至服務站補辦延期停留即可,如果不符合申請延長停留及離臺期限規定,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日起10日內,可直接至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離境,該段時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服務站辦理離臺手續。
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黃英貴主任表示,此項措施之多語版資料,可在服務站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ia.tysc)下載,呼籲民眾多加運用及宣導。服務站將密切注意疫情發展,隨時更新防疫資訊,並請民眾務必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共同嚴守健康防線。另外提醒如出現疑似症狀,應確實配戴口罩,就近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症狀。大家一起共同攜手作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