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稽查餐飲場所禁內用 開出4張勸導單
防疫升級,臺東縣26日起全縣所有餐飲場所全面禁止現場內用,縣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在臺東市區行稽查,結果勸導4家業者。縣府呼籲,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請業者切勿違法受罰。
財經處表示,餐飲禁內用首日稽查超過200間市區餐飲店業者,共勸導4間,其餘店家皆能配合縣府防疫政策,貼出禁止內用及僅限外帶或外送之公告。
臺東出現3例確診,縣長饒慶鈴宣布全縣所有餐飲場所即日起全面禁止現場內用飲食,包括餐廳、早餐店、小吃部、市場、便利商店、連鎖加盟店、飲料店、咖啡廳及其他相關提供現場餐飲場所等,一律改為實聯制外帶或外送,直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三級警戒停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