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成案有瑕疵 環團籲行政法院撤銷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15日舉行「行政法院應抑制公投亂象-反核四公投行政訴訟」記者會,表達希望行政法院能撤銷此公投案。(中央社)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15日舉行「行政法院應抑制公投亂象-反核四公投行政訴訟」記者會,表達希望行政法院能撤銷此公投案。(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核四是否啟封商轉發電」公投即將在8月28日進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多個團體與立委洪申翰15日指出,核四重啟公投案仍有爭議需要釐清,但中選會未召開聽證會,也沒要求補正,明顯牴觸《公投法》規定;環團已提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4月28日將召開辯論庭,希望法院能撤銷此公投案,抑制公投亂象。

環保聯盟會長劉志堅在「行政法院應抑制公投亂象-反核四公投行政訴訟記者會」上表示,核四重啟的公投理由書內容虛假不實,恐有誤導人民的疑慮,希望能擱置此案重辦聽證會,或撤銷公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扶助律師彭立言說,「啟封」跟「商轉」性質不同,縱使核四啟封,也不代表可以商轉發電,依《公投法》不能將兩者合併成一個公投案。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反應爐的商轉,須經主管機關的安全審查程序,中選會未要求提案領銜人補充說明,也有瑕疵。

彭立言提到,從中選會公開的會議紀錄可知,中選會已經意識到,核四重啟公投案仍有爭議需要釐清,卻沒有召開聽證會,也沒有要求補正,而直接放行其成案,明顯牴觸《公投法》要求釐清爭點的規定。

立委洪申翰表示,核四公投理由書宣稱核四已經通過試運轉,這是完全不正確的訊息。因為核四安全管制機關原能會,不但沒有通過核四試運轉測試審查,反而列舉600多項核四施工到封存過程的違規紀錄,核四不安全,如果快速啟動核四,根本是把台灣推向核災情境。

核四廠並未完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民眾甚至不知道核四廠尚未完工,並非是堪用的新電廠,而是爛尾工程。擁核派政黨用似是而非的論述混淆核四問題,讓事實被正反爭議掩蓋,今年8月核四重啟公投之前,應公開核四歷年爭議案件與相關資訊,讓外界了解核四,不再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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