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四? 原能會:不符安全要求

原能會主委謝曉星15日在立法院備詢時重申,現階段核四不符合原能會安全要求,若要重啟至少需10年。(中央社)
原能會主委謝曉星15日在立法院備詢時重申,現階段核四不符合原能會安全要求,若要重啟至少需10年。(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核四商轉公投將於8月28日進行。對於重啟核四,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昨(15)日說,核四興建執照已在去年12月31日到期,核四現階段不符合原能會安全要求,如果要重啟運轉或續建,必須要申請興建執照、重做地質調查、強化核電廠設備等,他估計重啟核四至少需費時10年。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謝曉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立委王婉諭、賴品妤、張廖萬堅、黃國書等對核四議題表關切。

關於核四當年無法通過啟動的原因,是因為政治、技術問題還是安全考量?謝曉星回應,站在專業立場,目前核四廠不符合安全要求,還沒達到原能會要求。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長張欣說明,當年經濟部決定做封存時,核四廠1號機正在做相關測試,重要部分都要送原能會審查,有些設施還沒經過原能會審查通過;2號機當年則是還在興建中,並沒進入測試階段,所以核四停留在還沒通過審查。原能會是為核安、輻安把關,核四當年確實沒有完成審查。

對於核四商轉公投領銜人說,核四已經實質完工,不太需要建廠的執照,公投如果通過,核四可以立即啟用?謝曉星回應,不行。

重啟核四不僅需要重新申請建廠執照,黃國書指出,還有非常多程序要進行,包括跟奇異公司重啟合約談判、汰換20多年前安全數位儀器、電機系統老機組等。

監察院也已經糾正核四廠址地質調查屬地震帶,可能要重新提出相關環評評估、預算要送立法院審查、水保計畫送地方政府審查等,黃國書提問:重啟核四,完備這些程序需要幾年的時間?謝曉星表示,經濟部已經做過分析,評估是N+7年,他估計至少要10年。

張欣表示,核四廠如果要重啟,台電與經濟部必須重新盤點電廠、設備狀況,也要釐清地質議題、完備核電廠強化措施,只有在符合安全條件下,原能會才有可能處理核四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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