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鍾鼎邦 台灣刻不容緩
相較於近期,台灣媒體對於林益世索賄案沸沸揚揚的報導,鍾鼎邦遭中共違法拘捕一案更值得國人關注。如果您曉得林益世,為了他的貪婪瀆職而義憤填膺,您更應該知道鍾鼎邦,且必會為他力駁謊言、傳播真相的壯舉而由衷動容。鍾鼎邦不應孤單,因為他代表了絕大多數台灣人民信仰真知、擁戴善良與正義的堅定立場。台灣與世界對於鍾鼎邦的救援更是急如星火、刻不容緩。
6月18日,台灣科技公司經理、法輪功學員鍾鼎邦赴中國江西探親,返程時在機場被江西贛州國家安全局以違反國家安全,並以「協助調查法輪功」帶走拘禁。新華社報導顯示,中共逮捕鍾鼎邦的理由為「蒐集國家機密」、「利用專業設備攻擊干擾轉播大陸電視節目的衛星信號」,「進行插播活動」。然而上述指控在台灣甚至大陸上一項也不能成立,遑論成為逮捕的藉口。
自從兩岸交流以來,台灣公民因為政治、宗教因素而被中共監控、不人道審問拘捕者難以計數。而中共堂而皇之的以「國家機密安全」為由,任意拘捕台灣公民,不必擔負任何責任。光是台灣人民學煉法輪功赴陸遭到囚禁拷問,鍾鼎邦是第17例。然而在台灣(包括全球114國家),修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無論在機場、故宮或是日月潭,處處皆可見到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為陸客說明真相的身影,儼然成為景點風景的一部分。中共有何權利捉捕一位通過合法程序赴大陸探親、善良守法的台灣公民?其次,當一言堂的暴政肆意散播謊言、活摘器官、屠殺自己同胞,卻將其列為「國家機密」,禁止真相流傳之際,任何具有道德勇氣的人都應該直言不諱,而非視而不見。倘若這份珍貴的捍衛真相自由權,卻被其他暴政攻訐抹煞,不分政黨信仰,所有的台灣人都應該起身護衛應有的尊嚴與權益。
最後,即使在大陸,中共執法人員起訴法輪功學員的依據僅僅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而不是人大會議通過的正式法律。因此大陸人權律師主張修煉法輪功並不違法。台灣的鍾鼎邦以及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更不應該遭到非法的汙衊與迫害。
政府的營救所起到的作用是無法想像的。2002年,一位大陸籍的法輪功學員林慎立,因為加拿大籍妻子不懈的奔走與呼籲,爭取到加國政府的協助,失去自由兩年以後終被釋放。同年,加拿大國會一致通過由議員斯科特‧里德提出的動議M-236,要求總理營救13名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監禁的加拿大人的親屬,包括林慎立的弟弟林鳴立。2012年,兄弟兩人終於在機場見面,相擁而泣。機場上,一個中國人高舉紙牌,上寫著:「謝謝加拿大援救鳴立」(Thank Canada rescuing MingLi)。相較於加國的積極為之,台灣人如何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