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農產品種外流 農委會:6月完成修法

農委會日前說會仿效日本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祭出刑責防品種及技術外流,副主委陳駿季(後右)18日在立法院表示,草案預計6月底前研擬完成。(中央社)
農委會日前說會仿效日本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祭出刑責防品種及技術外流,副主委陳駿季(後右)18日在立法院表示,草案預計6月底前研擬完成。(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中共此前禁止臺灣鳳梨輸入,引發外界關注臺灣種苗外流問題。對此,農委會18日表示,為保護臺灣品種,將參考日本修正《種苗法》納入刑責,預計6月底前完成草案。

中共片面宣布3月起禁止臺灣鳳梨輸入措施後,近日又宣布「農林22條措施」,並表達支持臺商發展相關產業,歡迎臺灣農林漁牧業等相關人才赴中,引發外界關注臺灣農產種苗、人才外流等問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邀請農委會、陸委會、經濟部等官員出席,討論相關因應措施。

立委邱議瑩質詢時表示,中共這些惠臺措施中,除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期滿可優先租賃土地外,看不出對農民有特別好之處,但當中存在的最大恐懼是過往曾有農、漁民在中國被養套殺。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則表示,臺灣農民就個體戶的部分,本身去中國的機會比較小,但有經驗的契作農民組織則較有可能。他也提到,其實技術被中國學去並不可怕,若是技術跟品種一起過去,造成農業系統化的流失,就是臺灣需要重視的問題。

立委賴瑞隆說,中共對臺灣在商業或政治上都存有企圖,當中農產品就能變成攻擊的工具之一,也就需要進一步研議更嚴謹的因應措施,想了解農委會目前盤點鳳梨、釋迦、茶、蓮霧、芒果、棗等品種外流情況,及政府是否有應對措施。

對此,陳駿季表示,臺灣農產品種都是政府資助研發的,這也是較為急迫的部分,就是根據《種苗法》第51條,應該立即新增品種不能輸出中國等內容,預估今年6月底前待初步草案出爐後,就會召開類似公聽會的機制,與相關團體做溝通,特別是在法律人士,接著就會報請行政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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