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開徵 經部:考慮提供艱困企業紓困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臺灣鬧水荒,對於媒體報導,耗水費可能會分產業、分階段開徵,每度耗水費費率可能介於1至3元之間,經濟部指出,會以臺灣豐枯水期狀況來考慮,對艱困企業提供特別紓困方案、給予緩衝期等面向,也不會造成中小企業困擾,目前尚未定案。

立法院2016年三讀通過《水利法》修正案,要對用水大戶開徵水費10%至30%的耗水費。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提到,耗水費細節相當複雜,如廠內用水循環多次或是已有節水的業者,要有不同考量,不能只考慮總量。

水利署於2016年通過修正案後,已經召開50多場公聽會跟產業界交換想法。經濟部官員表示,耗水費議題會考慮台灣豐枯水期狀況、對艱困企業提供特別紓困方案、給予緩衝期等,但目前尚未定案。

官員提到,過去立法是以每月用水量1千度以上來定義用水大戶,但經過討論後,會考量開徵成本小、不會造成中小企業困擾、對水資源管理最有幫助等面向,討論過程中有許多方案,目前還沒確定用水大戶的定義。

關於耗水費費率計算方式,經濟部官員說,尚未定案。目前正持續跟產業溝通,了解產業對耗水費看法與可接受的費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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