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要求交通安全列學校課程 教團:此舉破壞課綱制定
為推動交通安全,交通部近日發函各縣市,要求各校落實規劃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課程,並納入110學年度課程計畫內容。對此,全教總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此舉已破壞中小學課程綱要的制訂及審議機制,且無視學校課程的教育專業,引發全教總教師團體的反彈。
全教總說明,交通部近日發函給全國各縣市政府,要求中小學校將交通教育列入今年8月新學年「校訂課程」,以考評方式強迫各縣市政府去要求學校。全教總表示,交通部此舉為帶頭破壞課程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固然重要,但也應循課綱修訂的法律程序;交通部長林佳龍和教育部長潘文忠,在道安會議中私自決定列入「校訂課程」,如同馬政府的黑箱課綱,破壞課綱法制。
全教總認為,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要列為「校訂課程」,應由學校安排,不該由交通部直接行文要求各校每學年都要實施。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行政部門不該任意指揮學校,交通部委託民間基金會訂出「各學習階段交通安全基本能力」且要求納入學校課程,此舉完全無視課綱訂定的法制及嚴謹的程序;如果交通部可以這樣要求學校教交通安全,各部會也都能比照辦理。侯俊良說,這將是非常嚴重的事。
對此,教育部回應,已於2月4日函覆交通部,釐清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是以融入課程、宣導、講座、體驗等方式實施,並已通知各縣市政府;並表示,將於近期邀請交通部、縣市政府、學校及相關教育團體代表,針對安全教育如何有效實施做進一步討論。
兒少交通死傷嚴重
靖娟:加強安全教育很重要
而受交通部委託訂定「交通安全基本能力」的靖娟基金會4日表示,臺灣道路交通事故常年居於兒少事故死因之首;如今在各方推動下,終於讓落後的安全教育露出曙光,但卻出現教師團體的反彈,因而直言:「沒有學生,還需要老師?」呼籲教師團體共同保護兒童安全,別讓交通安全教育胎死腹中。
對於全教總質疑破壞課綱制定,靖娟基金會則表示,課程編寫以「教學模組」形式進行,發展資源讓各校評估運用校訂或彈性課程推動,並未涉及破壞課綱制定及審議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