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境管惹議 監院促防疫兼顧人權

去年初中共病毒爆發期間,滯留中國的「小明」們遲遲無法返臺引發爭議。監察院9日公布調查報告,促請政府日後在防疫的同時兼顧人權。圖為武漢包機抵臺資料照。(中央社)
去年初中共病毒爆發期間,滯留中國的「小明」們遲遲無法返臺引發爭議。監察院9日公布調查報告,促請政府日後在防疫的同時兼顧人權。圖為武漢包機抵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去(109)年3月19日起限制外籍人士入境,隨著國內疫情趨緩,也逐步開放中低風險國家應屆畢業生入境,但滯留中國的「小明」 、「小紅」們卻遲遲無法返臺,一度引發爭議。對此,監察院9日公布調查報告,促請政府日後在防疫的同時兼顧人權。

調查報告指出,「小明」是指去年初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爆發期間,於黃曆新年假期前往中國探親的「國人與中國籍配偶親生之子女」、「中國籍配偶前段婚姻之子女」因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受我國政府入境管制措施延緩入境而滯留中國的一群18歲以下兒少;「小紅」則是遇到同樣狀況的「中國籍新婚配偶」。

監察委員葉大華、蕭自佑表示,監院於去年6至8月間,陸續接獲44人次陳情指出,政府依中國籍與外籍人士、小明身分與年齡區分開放入境時間有差別對待。監委認為,指揮中心為確保國內兒童最佳利益及國人生命安全,以「中國COVID-19疫情嚴峻不明」等理由暫緩中國人士入境,固有其正當性;但決策依據及境管標準卻未能讓受影響群體了解。

調查報告指出,相關新聞資料、公文及會議紀錄皆缺乏對小明、小紅入境限縮及後續開放決策理由的完整論述,致外界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無從判斷該「差別對待」的合理性;也未見相關人權指引參考,無從判斷是否符合《聯合國指引》所稱「避免歧視」、「最小侵害原則」、「決策透明度」。

監委表示,目前可掌握的小明人數約為4,681人,影響最大的群體為大約2,539名18歲以下長期在臺生活、就學的中國籍子女。監委建議,政府應評估是否有其他策略可以替代?該差異是否會造成社會對某群體的歧視或偏見?小明因境管措施被揭露身分後,對後續返臺生活及就學是否會造成負面影響、有無獲得相應合理之補償措施?

行政院應督同所屬向利害相關人充分說明差別對待之合理性,除須有單一窗口說明相關境管措施外,決策過程、緣由、相關資訊、協助管道等也應更公開透明。此外,決策機制應納入人權領域專家,適時跨領域合作,以落實防疫政策之人權考量;並研議中國籍子女因疫情因素無法返臺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臺居住逾183日」要件的彈性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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