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谷歌、臉書為新聞付費 澳或開先例

澳洲官員透露,澳洲今年初將通過一項法律,使澳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迫使谷歌和臉書為新聞內容付費的國家。示意圖。(DENIS CHARLET/AFP via Getty Images)
澳洲官員透露,澳洲今年初將通過一項法律,使澳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迫使谷歌和臉書為新聞內容付費的國家。示意圖。(DENIS CHARLET/AFP via Getty Images)

【記者夏楚君/編譯】

近日,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在論壇上表示,澳洲將在今年初通過一項法律,使澳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迫使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為新聞內容付費的國家。這意謂著澳洲將對數位平臺採取更多監管措施。

澳洲政府於2017年委託競消委員會調查,數位平臺加入廣告市場所帶來的影響。澳洲政府表示這些科技巨頭在媒體業掌握了過多的市場權力,對運作良好的民主制度構成了潛在威脅。

澳洲競消委員會的調查發現,每100元的網路廣告支出中,其中53元給了谷歌,28元給了臉書,1元給了其他媒體公司。競消委員會越來越注重谷歌和臉書快速增加的市場力量。

去年12月,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格(Josh Frydenberg)和澳洲通訊部長佛萊契爾(Paul Fletcher)舉行記者會,透露澳洲政府將討論世界上首部媒體業公平交易規範,為數位平臺就轉發傳統媒體的原創新聞進行付費,建立起法律框架。該法律是在澳洲競消委員會調查後制定的。

根據擬議中的法律,如果谷歌和臉書不能就澳洲媒體的付費問題達成商業協議,將接受強制性價格仲裁。該法規的核心是「雙向價值交換」,由仲裁員做出有約束力的決定。這要求臉書和谷歌考慮使用澳洲媒體內容時,從中獲得的價值;同時還要求當地媒體公司考慮它們從臉書和谷歌用戶觀看其內容中獲得的價值。

一些澳洲媒體對「雙向價值交換」感到不滿,批評者指,臉書擁有的Instagram和谷歌擁有的YouTube等平臺並不在立法監管之列。

澳官員:新法規只是起步

西姆斯近日在路透社「Reuters Next」的論壇上表示,監管守則是確保公平競爭環境的最佳方法,並指出世界各地的競爭法規未能阻止臉書和谷歌獲得巨大的市場力量。

西姆斯還表示,「新聞媒體議價法令」(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是一個過程,「如果我們看到其他地方有市場力量,我們可以把它們加入到守則中」,「讓我們看看它(法律)是如何發展的,現在想優化(擬議中的)法律是沒有意義的」。

目前,這項擬議中的法律得到了澳洲政界的普遍支持,預計澳洲議會年初會舉行投票表決。

西姆斯表示,監管機構繼續關注2021年的數據分析狀況,「希望不僅是澳洲,海外的公司也能從我們的調查發現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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