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萊劑自治條例無效 政院:依法審查無逾越分際

萊豬1日起開放進口,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表示,政府會要求進口肉商落實自主標示豬肉產地國。(中央社)
萊豬1日起開放進口,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表示,政府會要求進口肉商落實自主標示豬肉產地國。(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在1日起開放進口,而行政院在12月31日宣布,部分縣市的《食安自治條例》「萊劑零檢出」,因違反憲法及牴觸中央法規而失效,因此全臺1日起統一規範。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1日表示,政院和府方立場一致,是依據國際標準開放安全無虞的肉品進口,這是臺灣必須跨出的一步。

萊豬在1日起開放進口,行政院31日宣布,《地方自治條例》中訂有乙型受體素零檢出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1日起全國統一規範。

李孟諺說,政院是依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指出《自治條例》有違憲並牴觸中央法規的情形,而引用憲法條文及闡釋相關大法官解釋意旨,是做出函告無效結論所必要涵攝過程,也是政院認定《地方自治條例》無效的主要論述理由。

對於在野黨均批評行政院逾越分際,無權認定是否違憲,他說,政院依法得審查並判斷《自治條例》是否「牴觸憲法」,是依據法律作成決定,並無逾越分際的問題。

李孟諺表示,全世界已有101個國家或地區准許進口萊豬,包括: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馬來西亞、香港、菲律賓、印尼、越南等。臺灣是外貿導向的國家,要更進一步融入國際自由貿易。

他說,政院和府方立場一致,即依據國際標準,開放安全無虞的肉品進口,是臺灣必須跨出的一步。雖然進口商已經說不會進口萊豬,也會自主標示有沒有萊劑,政府仍然會要求進口肉商出貨時,連同產地貼紙一起出到通路,落實自主標示豬肉產地國。

新北市長侯友宜1日視察板橋車站環球購物中心「無萊美食示範專區」,他強調,新北《食安自治條例規定》與中央法規沒有牴觸。市府公告9大業別必須在食材登錄平臺揭露肉品來源及萊克多巴胺檢驗報告,並清楚標示。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第1階段5大業別自元旦起實施,包括:西式連鎖速食業、20桌以上宴席餐廳、供應熱藏熟食的大賣場及連鎖超市、連鎖食品烘焙業、上市上櫃連鎖餐廳業者等。第2階段的4大業別,預計今年上半年公告,包括:連鎖早餐店、醫院美食街、百貨美食街、連鎖便利超商等。

衛生局表示,市府已公告必須登錄食材的業別,若未依規定登錄及標示,會限期改善,如果不改善,依《自治條例》最重可處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倘標示或登錄不實,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至400萬元。

消基會則說,政府應體念民意,尊重17縣市《食安自治條例》保障消費者健康的積極作為。他們建議,各縣市政府跟進「牛豬產品無瘦肉精標章」構想,讓消費者全面安心消費。

「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是由臺中市政府首推,要求業者須提出相關檢驗報告、產地證明文件及來源供貨商清冊,經市府審核通過後核發標章,效期1年。市府不定期稽查抽驗,如驗出肉品含瘦肉精,除依法加重裁罰,也將廢止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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