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綠委萊豬跑票 民進黨團決議停權3年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林淑芬、江永昌等3人日前在表決萊豬行政命令時,以棄權方式跑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30日開會決議,對3人予以停權3年、罰3萬元,並送交黨中央列為提名參考;民進黨中央表示,收到黨團移送文件後,將送中評會討論、處置。
立法院會24日處理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的行政命令及相關法案,朝野上演表決大戰;表決過程中,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發生棄權沒投票情形。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30日召開會議,會後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黨團會議結論分為兩部分,第一是根據黨團組織規程第31條,移送中央黨部作為公職候選人提名之參考;第二部分則是黨團內部決議,將3人予以停權3年、罰款3萬元,包括選擇委員會及擔任黨團幹部等權利。
此次處分為民進黨團近年祭出的最重裁罰,上一次停權處分是發生在2016年召委選舉期間,民進黨立委楊曜因投錯票,導致民進黨在衛環委員會少1席召委,楊曜事後向黨團自請處分停權1年。
被問到停權3年是否太重?柯建銘表示,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過去楊曜在召委選舉時,投錯票就被停權1年,所以對於本案大家就覺得應該停權3年。至於其他8名黨籍立委沒有一致投票,情節比較輕的,例如表決時去上廁所等,就請他們到紀律小組說明。
對於黨團的決議,劉建國表示,自己在24日時就講得很清楚,面對黨團決議,他的態度是「任憑處置、一切泰然」;而林淑芬受訪時表示「尊重」;而江永昌則說,黨要有紀律,他接受黨團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