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查德礦權案 立院或開祕密會議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針對中油查德礦區股權轉讓給中資海南華信爭議,立委賴瑞隆9日強調,這是中油也是國家的利益,一定要查明真相,若有任何不法也應查清楚。如果涉及機密上的必要,就召開祕密會議了解。經濟部長王美花已承諾下週三(16日)報告,希望屆時能充分揭露資料,包括歷次會議紀錄、發言紀錄與名單以及內部簽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9日審查中油、台糖等預算。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中油公司已經提交查德礦區權益轉讓過程的書面說明到經濟部,會盡快在16日或其他時間,把書面報告提供給立法院。

賴瑞隆說,「不是把中油的案轉上來而已,還是要請經濟部內部(調查)。」8日總質詢時,王美花再次承諾16日會提出經濟部的報告,希望照這程序來走,朝野很多委員都關心這案子。

中油總經理李順欽做查德案重點說明時指出,礦區權益轉讓其實是國際普遍分攤風險的作法。中油於2006年取得查德礦區探勘權,是以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OPIC)名義擁有70%的工作權益,而不是一般的公司股權,查德政府擁有30%,但經營人是中油公司。

查德礦區屬邊際型油田。李順欽說,2011年探勘時只有第一口井發現油氣。當時依據10%折現率、油價每桶55元美元試算,發現油價必須維持每桶65美元以上,才能損益兩平,加上國際油價變動影響非常大,中油決策釋出礦權分散風險。先後有10家國際公司來探詢,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加拿大3間公司、馬來西亞國營Petronas公司,及中國海南華信,最後談成、交割的是海南華信。

關於查德礦權轉讓從28%增加到35%,李順欽表示,2014年由當時的總經理核准轉讓28%、保留經營人職權,董事長也知悉、了解。2015年5月中油與海南華信第1次協商,合議轉讓權益不會超過35%、公司經營人的地位不變。同年7月再度會商,海南華信堅持35%才願意成交,同時承諾籌985萬美元(約新臺幣2.8億元)給中油分攤風險與利息。因涉公司甚至國家權益,公司決策層級由總經理拉高到董事會,由當時總經理簽核、董事會核可,2016年9月完成交割。

立委:應查明是否涉及人謀不臧

賴瑞隆質疑,為什麼對方拿出30億,而我方卻讓出大約170億的價值?這樣的決定不符合一般常理。海南華信在2014年到2018年之間多次行賄非洲重要人士包括總統等。司法部的報告提到,行賄查德總統失敗,最後轉而在台灣收購台灣中油成功,難道沒有涉及人謀不臧或違法事項?希望經濟部一併查明,不能只聽單方面報告。

立委楊瓊櫻表示,中油與海南華信的契約雖然中油還是經營者,可是依照公司法,「如果B(查德政府)跟C(海南華信)合作,中油有什麼經營權?」針對公司經營權也請做說明。

立委陳亭妃強調,幾個關鍵的會議誰參加?當時有很多國家都有興趣,為什麼最後決定是中國華信,這部分決策過程也要一一呈現出來。立委蘇治芬則說,關鍵的會議是誰主持?是否董事長?參與董事會的名單全部都要提供。

立委翁重鈞建議,資料一定要提供的很詳細,假設涉及不能對外公開的部分,可以改開祕密會議。不管是前朝或今朝,誰該負責、誰講哪些話都不能隱瞞。希望把它徹底查清楚,做不對的完全要負責,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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