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阻陸船盜砂 立委:應制定海域管理法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中國抽砂船頻繁越界,嚴重影響我國海洋保育、國土安全。行政院雖於29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提高刑度並增加查扣船隻去化方式,但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其祿30日表示,根本問題在於台灣沒有完整的「海域管理法」。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30日召開「撐海巡撐保育,嚴懲違法抽砂」記者會,並邀請馬祖鄉親協會理事長林金官、理事蘇柏豪表達現況與訴求。蔡壁如表示,日前集結在南北竿海域的上百艘中國抽砂船經海巡驅離後,只是移轉到鄰近海域,但其巨大的噪音和光害,對馬祖民眾的日常生活仍有巨大衝擊。

張其祿則指出,中國抽砂船要進入我國6千公尺的禁限制水域範圍內抽砂,才能適用《刑法》的「加重竊盜罪」以及即將修法的《土石採取法》來進行裁罰或扣船,但6千公尺外目前仍無法可管,也沒有與中國達成任何協議。另外,依目前的法規,若在200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內犯罪,刑責卻比在12海里的領海內犯罪還重,造成法制上的矛盾。

張其祿認為,根本問題是台灣目前沒有海洋管理的完整規範,相關罰則都散落在各部會的不同法規中。他強調,台灣作為一個海洋國家,對於海洋事務的規範,應有更完善的制度,應修訂完整的「海域管理法」,才能妥善處理各式各樣的海洋問題。

林金官則表示,海委會主委李仲威能透過管道向對岸傳達馬祖民眾的心聲,期待對岸能加強海砂採取的治理並約束其船舶,可以比照中國廈門市在金門西南方15公里劃設採取海砂區域的模式,是否也能在福州市閩江口設有海砂開採海域;也希望海委會透過兩岸機制,同步加強執法力量。

查扣千噸抽運砂船保管不易 變相懲罰基層

馬祖鄉親協會理事蘇柏豪則替海巡人員向政府喊話,在實際執法上,應該提升馬祖的海巡編制,提供他們更多資源、裝備,並增加獎金等激勵機制,要給海巡人員強大的後盾;另外,也需要提高查扣、拘留船舶的資源和空間,才能有連續執法的量能。

據媒體報導,海巡查扣數千噸的抽、運砂船,除了找不到港口停放,若定錨停在外海則須定期派員巡邏;且為避免生鏽受損,必須定時加油發動,每次的油料費用高達40萬元,保管不易。若是偵辦中的案件,除了停泊費、維護費,若不小心撞壞碼頭,就得賠上一個小地檢署1年的預算。等於是變相懲罰想做事、敢做事的地檢和海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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