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立委淪企業家臣 北檢籲從重量刑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21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12人。檢方表示,多名立委收受賄賂、變賣國家公權力,嚴重危害公平正義,更對「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威脅,淪為被告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請法官從重量刑。
北檢7月底大動作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發現李恆隆為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涉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前民進黨立委陳唐山、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人,並透過修法、召開公聽會、協調會方式,向經濟部施壓;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涉收殯葬業者賄賂。消息曝光後震驚國內社會。
蘇震清獅子開口 一次竟索賄2,000萬
北檢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涉貪金額最高的立委為蘇震清,2012年透過時任立委蔡煌瑯牽線認識李恆隆,李恆隆供稱2012年間,他向時任立委蔡煌瑯陳情SOGO案,但蔡不熟悉此案,所以牽線他認識長期在立院經濟委員會的蘇震清,蘇對SOGO案爭議較清楚。李表示,之後就行賄蘇26次、共2,580萬元,請蘇協助處理SOGO案。
檢方表示,李恆隆還供稱,蔡煌瑯早在2016年、2017年間,曾2度提醒蘇震清注意正被調查局追查本件收賄上千萬元,甚至蘇震清叔叔蘇嘉全的特助高建智,也曾向蘇震清示警已遭調查局監控。北檢已另分案追查相關人員是否涉犯洩密罪。
檢方說,蘇震清當時已收李恆隆上千萬元賄款,隨即聯繫李恆隆表明要歸還賄款1,500萬元,李恆隆擔心在立院失去蘇震清協助,趕緊致電安撫蘇震清的助理余學洋等人。
檢還說,蘇震清最誇張的一次,竟是2016年民進黨政府將執政前,蘇震清主動向李恆隆開口索賄2,000萬元,理由是大選後政黨輪替,其叔叔蘇嘉全不排除位居要職,他一定會全力協助李取回太流公司經營權,李雖然買單,但私下批評「阿忠(蘇震清)霸王硬上弓」。
李恆隆開價200萬 要陳超明開公聽會
至於陳超明部分,檢調查出,李恆隆謀議以200萬價碼委請陳超明舉行公聽會,並要陳在東吳大學所發「公司法修法後相關研析公聽會」函文上,蓋印其國會辦公室橫條章轉送經濟部。
陳超明去年12月16日親自打電話給經濟部長沈榮津,並要求經濟部國會聯絡人派員出席公聽會,逼迫經濟部官員參加公聽會,藉此施壓經部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但經部認為公聽會只是學術研討會,政府部門沒有參加必要,一度不願派員出席,最後才指派李姓司長出席。
不過會議當天,陳超明沒有到場,因此最後只收到100萬賄款,梁文一則因居間聯繫獲得50萬賄賂,兩人因此皆被起訴貪汙等罪。
徐永明收錢方式喬不攏 最終未收賄款
而徐永明涉案部分,檢察官調查發現,李恆隆於去年12月與白手套郭克銘、徐永明、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在徐永明國會辦公室內會面,喬定由徐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部官員出席。
李恆隆同意給徐永明200萬元,但要求當面交付,不過徐永明因怕得罪遠東集團徐旭東,堅持透過吳世昌收錢,最後雙方對於如何給錢喬不攏,至案發時仍未交付賄款。
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依法起訴
至於趙正宇部分,檢調查獲趙的住處有紙袋裝的現金新台幣920萬元,追查後發現有170萬元來源不明,無法完整、充分、詳實交代這筆錢的來源合法,涉嫌貪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
此外,檢方另查出,趙正宇於2019年7月間,透過仲介昭揚投資公司購買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某地號土地,在雙方簽約成交後,要求昭揚投資公司副總經理蕭立志以捐獻政治獻金名義,支付仲介佣金221萬8,000元。
檢方表示,趙正宇還配合開立營利事業捐贈政治獻金收據,規避2019年的報稅。檢方統計,趙正宇以此不正當方式,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
此外,北檢表示,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嫌營造老闆趙正宇運用立委職權,施壓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將新北市金山區某地號土地劃出國家公園管制區的假象,取信陳姓業者等人,而向陳男等人詐得1,100萬元。北檢依刑法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起訴林男。
若要延押涉賄立委 須徵詢立院同意
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對此,立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若台北地院要延押,須行文給立院徵詢同意與否,屆時將由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