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聲請法官迴避 學者:已有違憲心證如何中立?
大法官日前針對《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的部分,作出解釋並宣告合憲;而為使不當黨產案件後續能有公正審判,行政院黨產會2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出釋憲案的7位法官迴避審判。對此,有學者質疑,法官在釋憲前早有《黨產條例》違憲的心證,後續如何中立審判?
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羅承宗表示,北高行第7庭3位法官在釋憲前就公開宣稱,「黨產條例第1條所稱的轉型正義,轉型正義直白點說,就是新興民主國家怎樣和前政權算帳」,顯示已有《黨產條例》違憲的心證。甚至,這些法官曾經有《黨產條例》會讓政黨難以營運的見解,但實際上《黨產條例》並不涉及合法正當取得的黨產。
羅承宗批評,北高行這7位法官有如此極力捍衛國民黨不當黨產的偏差見解,等於是認為不當黨產收歸國有或返還人民的訴訟,將影響國民黨、婦聯會甚鉅,可預見未來針對原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將遭受百般刁難。
此外,有媒體評論指稱,主動幫國民黨聲請釋憲的北高行法官,是基於對《憲法》認知和法律人良心;而未出席憲法法庭辯論,也是為了維持司法中立性。對此,羅承宗強調,北高行7位法官就是因為已經形成《黨產條例》違憲的確信心證,才會提出釋憲;他們理當在大法官前面闡述形成違憲心證的理由,全體缺席是對大法官職權的不尊重。
羅承宗也質疑,陳心弘等法官如此直白的心證宣示,非比尋常;在釋憲後,是否能期待這些法官維持公平、中立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