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中槍 警追凶嫌金流 黃國昌任無償律師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近距離槍擊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的凶嫌23歲劉男,雖然堅稱是因為性騷擾事件與館長發生糾紛才會犯案;但他犯案手法縝密,且犯案後立即投案,並高價聘請兩名知名辯護律師等不尋常行徑,引發外界質疑有幕後指使者。警方將持續調查他的金流來源,釐清相關疑點。

據了解,劉嫌曾是超商店員,曾因持有及吸食三、四級毒品遭裁罰,目前無業。外界質疑,劉嫌住在臺北市內湖區,卻前往相距甚遠的新北市林口區健身房入會,隨後又刻意觸摸館長身體而製造衝突,且犯案時使用槍枝、犯案後立即投案的動作都違反常理,加上他將槍枝來源推給已故友人的供詞相當常見,因此,道上傳言應是遭竹聯幫雷堂吸收。

不過,據媒體報導,某雷堂大哥已否認此事,並指館長應另有仇家,包含館長曾提到以潑穢物、開槍恐嚇他的統促黨,還有天道盟美鷹會,及曾到健身房騷擾、自稱林口當地角頭的人士;也有道上傳聞,與館長在臺中11期崇德商圈高調拓店,不慎踩到當地黑幫地盤有關。對此,警方未證實。

至於偵辦進度,由於劉嫌拒絕提供iPhone手機解鎖密碼,專案小組已將手機送往刑大科偵組解鎖,深入追查是否有共犯、劉嫌的律師費及健身房會費等金流來源,以釐清相關疑點,並擴大調閱案發地點附近監視器,釐清劉嫌是否曾於案發前到場勘查。

此外,館長30日在臉書分享他的律師委任契約,將由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以律師身分針對此「非法槍擊案件」擔任其代理人,參與檢警偵查程序、法院審判程序,替他主張法律權益、盡力追查事實真相。契約中也載明,此案屬「公益案件」,因此無委任酬金。◇

延伸閱讀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