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吸毒弒母二審改判無罪 當庭獲釋民眾心驚
梁嫌於前(107)年10月間在住處與母親發生衝突後,竟持菜刀瘋狂追砍母親多達37刀,導致其母當場傷重身亡。梁嫌遭逮捕後向警方供稱,他於案發當天有喝酒,且2、3天前曾有吸毒,因此不記得當時發生什麼事;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將他起訴。地院一審依桃園療養院鑑定,其控制、辯識能力顯著降低但並未完全喪失,因此判他無期徒刑。
不過,案經上訴,高院合議庭指出,梁嫌有長期施用安非他命、卡西酮等毒品的習慣,直到案發前也曾施用安非他命。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台大醫院鑑定,認為卡西酮在臨床上較傳統興奮型毒品更容易誘發多毒施用者急性精神病症,會產生躁動、暴力、思緒混亂、有視覺、幻覺等情形;另審酌實際情況,認定梁嫌在案發時已脫離現實。
高院認為,梁嫌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已完全喪失控制、辨識能力,因此改判他無罪、無監護必要,當庭無保獲釋;但為維護社會大眾安全,仍須有補救措施,施以相當戒護及治療,因此責付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評估。高院發言人、法官王屏夏也說,高院改判梁嫌無罪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他有精神方面的問題。
然而,此判決一出又再度引發社會譁然,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這樣的判決結果不符社會期待與認知,從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至二審大逆轉改判無罪,這樣的差異確實太大。他認為,梁嫌應接受強制診療,但仍需經後續評估才能決定處置方式。當地自治里里長吳宏駿則認為,不應把問題人物丟回社區,讓居民擔驚受怕。
而桃園市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則表示,會同警方與公衛護理師將梁嫌送至衛生醫療院所接受專業的評估後,若符合衛福部收案標準,則由公衛護理師收案管理,並依據該個案的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係,提供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規則服藥等照護。此外,梁男於去(109)年3月因另案遭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且他並未主動申請易科罰金,因此檢方沒有准、駁問題;不過,由於做成該判決時,梁男因涉及殺母案遭檢方羈押,依法會等殺人案判決確定後再一併執行,但梁男於二審被改判無罪,因此必須先由桃檢將他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