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起外籍、港澳人士持居留證者 免附核酸陰性報告

針對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自今年7月4日零時起,將比照國人的作法,入境不需檢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另港澳人士因經商、貿易交流原因,取得居留證者,同步比照辦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自今年7月4日零時起,將比照國人的作法,入境不需檢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另港澳人士因經商、貿易交流原因,取得居留證者,同步比照辦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國內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趨緩,邊境檢疫措施也逐步放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日宣布,針對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自今年7月4日零時起,將比照國人的作法,入境不需檢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另港澳人士因經商、貿易交流原因,取得居留證者,也同步比照辦理。

根據指揮中心日前的規定,外籍人士需檢附登機前3天內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考量各國的檢驗量能不同,指揮中心近日放寬,報告日期以「工作日」計算,以排除當地政府國定假日時間。

至於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指揮中心已經在3日上午進行討論,針對6月29日新訂立的規範,規定外籍人士登機前,需要檢附3天內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但考量到有些國家的檢驗量能不足,無法提供額外的採檢,經過討論後,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者,將視同國人的做法,不需要檢附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新規定將從2020年7月4日零時起實施。

根據疾管署的網站內容,外交公務、移工、學生等外籍人士,分別經外交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列為專案管理對象,屬防疫風險可控者,或者取得核酸檢驗報告有困難者,包括緊急協處個案、隨船入境船員等人員,「不用」檢附登機前3日內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其餘各類外籍人士皆需檢附報告。

至於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港澳人士部分,持有有效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有有效居留證並獲准入境的港澳人士,「不用」檢附登機前3日內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但入境仍需居家檢疫14天。但若要申請以短期商務人士條件入境,以縮短居家檢疫期間者,則「需要」檢附登機前3日內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自109年7月4日0時起開始實施)

對象

資格

得否

來臺

來臺條件

有居留證者

(居留事由為移工者須併持重入國許可)

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
*短商人士請參考註1

無居留證者

除了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均得提出申請

1.登機前檢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註2

2.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
*短商人士請參考註1

觀光、一般社會訪問

X


持入出境許可證者

1.特殊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

2.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含陪同人員)

1.登機前另須檢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2.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

*短商人士請參考註1

有居留證者

1.國人之港澳配偶及子女

2.商務經貿交流(如:就業金卡、工作居留、投資居留及創新創業居留等)

*註3

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

*短商人士請參考註1

未符合以上資格之港澳人士

X


大陸人士

有居留證之國人陸籍配偶

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

未符合以上資格之大陸人士

X


國人

自國(境)外返臺

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

*短商人士可比照註1

註1:如為短期商務人士(短商人士),檢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入境縮短居家檢疫期間,詳情請至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


註2:登機前須檢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請用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且應於抵臺時主動向檢疫人員出示簡訊憑證,始得入境(外交公務、移工及境外生,已由外交部、勞動部或教育部專案管理;另人道緊急協助或隨船入境船員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如確有困難,得免附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註3:港澳居民持有以下事由代碼之有效居留證者可入境:HF143至152、155、162、163、171至174、189、196至199。


註4:因應疫情變化,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適時調整。

資料來源:疾管署
記者許蒔/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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