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文化資產保存 彰縣8年來首次獲肯定
彰化縣文化局榮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108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與文化景觀補助案」督導考核成績評定優等,這是自民國100年來彰化縣首次獲得優等佳績,足見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對文化資產的重視及中央對彰化縣執行文化資產保存的肯定。
彰化縣文化局表示,王惠美縣長上任以來,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包括調查研究、修繕工程、文化資產空間再利用,彰化縣的古蹟、歷史建築等有形文化資產總計160餘處,數量眾多,在全國排名第六名,為能使珍貴的文化資產得以保存,縣府積極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經費執行計畫,文化資產局每年均辦理各縣市執行文化資產業務的考核,考評項目包括計畫執行情形、經費運用合理性、是否符合原申請補助計畫效益、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執行指標及實地勘查等,考核項目多元。
彰化縣文化局指出,彰化縣文化局於108年度接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督導計畫約計40件,包含彰化縣歷史建築二水公會堂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興安宮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彰化縣歷史建築社頭泰安岩修復工程、彰化縣歷史建築大城咸安宮修復工程、彰化縣縣定古蹟彰化鐵路醫院(原高賓閣)修復工程等,40案計畫經費總金額達5億多元,尤其,歷史建築社頭泰安岩經文化部工程施工查核結果評定為甲等,更是縣府團隊堅持文化資產修復品質的最好證明。
該局表示,文化資產修復有別於一般工程,不但需要遵照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令規範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更需要具備各項修復的專業技術,國內傳統建築修復人才不足,造成文化資產修復相關工程案件招標不易、流標頻仍,文化局在有限的人力下,全力以赴,表現優良,評定獲得佳績,實屬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