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鐵路人員應受維安應變訓練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為防範鐵路警察遭刺事件再度發生,立法院會5日三讀通過《鐵路法》修正案,明定鐵路機構應有效訓練及管理從業人員,使其具備鐵路專業、作業安全、維安應變及衛生防疫輔助技能。

立法院會5日三讀修正通過《鐵路法》修正案,明定鐵路機構應有效訓練及管理從業人員,使其具備鐵路專業、作業安全、維安應變及衛生防疫輔助技能,並確切瞭解及嚴格遵守鐵路法令。

此外,三讀條文明定,鐵路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或嚴重遲延,除應立即通報交通部,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通報運安會,相關人員配合運安會調查,營運列車的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紀錄應有效保存,保存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交通部定之。

為建立鐵路使用產品檢測驗證制度,三讀條文還明定,鐵路使用之產品,經交通部指定者,應向交通部認可之檢測驗證機構申請檢測或驗證合格後,方得使用。

提案人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國民通勤往來各地依賴鐵路運輸甚深,但近年台鐵多次發生旅客逃票傷警、傷害列車長等事件,甚至造成員警殉職的不幸事件,再加上每年流感疫情與今年初以來發生的中共肺炎疫情,顯示鐵路機構從業人員加強防疫宣導與防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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