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隔離 綜所稅可延後一個月申報

財政部長蘇建榮(前)5日表示,納稅人因疫情而隔離或治療,牌照稅、房屋稅與所得稅可延後申報一個月,財政部將主動公告。(記者陳柏州/攝影)
財政部長蘇建榮(前)5日表示,納稅人因疫情而隔離或治療,牌照稅、房屋稅與所得稅可延後申報一個月,財政部將主動公告。(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使得部分民眾得進行居家隔離或隔離治療,財政部長蘇建榮5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說,納稅人因疫情而隔離或治療,牌照稅、房屋稅與所得稅可延後一個月申報,財政部將主動公告。

立法院財委會5日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立法委員張宏陸在質詢時指出,報稅季節即將來臨,財政部是否有稅務延後的打算?

蘇建榮表示,納稅人如果接受居家隔離或是隔離治療,4月分的牌照稅、5月分的房屋稅與所得稅可延後一個月申報繳納,財政部將主動公告。

另外,蘇建榮表示,如果企業或是個人受到疫情影響而收入不理想,可以按規定到各地區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分期繳納,最高可分36期繳納。

蘇建榮表示,企業如果因為疫情而導致暫停營業,可以向國稅局申報,暫停營業期間免繳營業稅。針對這些防疫期間的繳稅措施,財政部會對外公告。

至於關於這次疫情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張宏陸表示,17年前SARS期間編列的500億元特別預算執行率不理想,只有執行230多億元,這次的600億元特別預算則希望可以加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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