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隱匿旅遊史 台東開首例罰3萬
台東有位民眾赴大陸旅遊,返台後,因出現上呼吸道症狀就醫,醫師詢問其是否出國旅遊,個案否認,經醫師以健保卡查驗後,發現其有出入境資料紀錄,該民眾才坦承。台東縣衛生局已依相關法令向該民眾開罰3萬元。
台東縣衛生局表示,該民眾經醫師健保雲端查驗,發現14天內有出入境資料,個案才如實陳述,所幸後續檢驗結果為陰性,排除武漢病毒疑慮,但個案行為已造成醫護人員未著防護裝備、暴露疑似傳染病源的危險性,也造成醫院防疫漏洞。
衛生局表示,個案已明顯違反傳防法第 31 條醫療機構人員於病人就診時,應詢問其病史、就醫紀錄、接觸史、旅遊史 及其他與傳染病有關之事項,病人或其家屬,應據實陳述,衛生局依據同法罰則第69條規定,處以個案罰款3萬元整。
衛生局局長黃明恩特別表示,民眾就醫如有任何刻意隱匿行為,衛生局決不寬貸,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再次呼籲,如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患者,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及醫療院所。返國14日內出現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時,請撥打疾管署防疫專線1922或衛生局24小時通報專線0975-288155,依指示配戴口罩,衛生機關將協助後送就醫診療。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便及時診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