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防疫物資涉犯3法 法務部推遠距接見
有關案件辦理部分,高一書表示,自1月20日疫情爆發以來至5日中午為止,各檢察機關受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刑事案件共有28件、32人,其中數量最多的為散布假疫情,其他則包含哄抬防疫物資價格、不遵守指示等。調查局總計提報情資98件、12件已立案調查,另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案」15件立案偵辦中。
高一書強調,哄抬防疫物資價格除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外,也觸犯《刑法》、《公平交易法》,但必須符合「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尤其是口罩已於1月31日列管;而處的罰行為是哄抬、囤積且情節重大者,依《刑法》規定必須要有抬高交易價格的意圖,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至於認定標準,則由檢察官依據各案情況判斷。
此外,蔡清祥表示,監所機關也是防疫重點,他已於前赴澎湖監獄實地檢視防疫工作實施狀況,並仔細瞭解該監口罩分配及控管、消毒酒精存量及使用等防疫細節。為配合政府防疫工作,自他上任後力推的智慧監獄政策,此次更擴大實施行動載具及遠距接見,訪客及接見家屬不得進入矯正機關,減少與外界接觸感染的風險;新收容人入監前1個月內曾至中國者,須隔離14日。
蔡清祥曾指示,各檢察機關偵辦與疫情有關之刑事案件,應從速、從嚴偵辦,並適時發布新聞週知社會大眾;調查局假訊息防治中心也應主動掌握相關的假疫情,並向上溯源、立即澄清。民眾若有囤積口罩、哄抬價格、散布疫情假訊息、不遵循指示傳染他人等行為,應負刑責;各檢察機關也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連繫平台」積極查緝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