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確定廢照 罰300萬元
針對遠東航空去年12月13日發生無預警停飛烏龍,民航局在去年12月27日,依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交通部31日表示,審慎衡酌事實及法令後,已同意廢止遠航的證照。
交通部表示,廢止遠航的證照後,原本屬於遠航的國際與兩岸航線航權,也將一併廢止,並在未來另行分配;遠航原飛航6條國內航線,包括:松山、台中及高雄至澎湖、金門等離島地區,運能占比約30%,在去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航後,民航局積極協調其他航空公司調度運能因應。
交通部表示,在遠航停航後,民航局立即要求其委託律師依信託契約處理信託財產等相關事宜;遠航則自停航當日起,透過官網、客服中心、場站櫃台等管道受理旅客退票登記,並同步審核退票資料,後續其委託律師將公布退票相關作業程序,預計於2月初公告。
民航局表示,將針對遠航裁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廢止許可、註銷許可證及其獲配之航權,裁處書已函送遠航。他們要求遠航,妥善處理消費者與員工權益保障事宜,之後也將協助辦理消費者機票退費,並全力配合勞動部處理員工權益保障及轉介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