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要求復飛 交通部:按程序處理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13日表示,遠航停止營運是一場烏龍,他並要求民航局讓遠航復飛。交通部民航局表示,遠航12日將停止營運的申請送至民航局後,已經將廢止「民用航空業運輸許可證」報請交通部。民航局表示,截至13日18時止,尚未收到遠航正式撤回停業的申請,遠航若有意更正停飛申請,應正式向民航局提出。交通部長林佳龍說,對於遠航一切依法處理。
林佳龍表示,這次是遠航今年第二次停飛,這次遠航以書面跟記者會對外說明,造成社會紛擾,交通部對於遠航將依法辦理。
林佳龍表示,由於張綱維涉及限制出境的管制,民航局12日已發函給地檢署。另外,對於遠航停飛造成的衝擊,將依照《民航法》以及「民航事業單位管理規則」,對遠航進行處罰。
林佳龍表示,有關遠航負責人對外宣示解決的問題,交通部將進行了解,當前必須把善後處理好,必須先解決訂票、退票,以及旅行社的補償等問題,以及對員工權益的保障。
林佳龍表示,交通部重視飛安,遠航的財務與營運不善會影響飛航安全,對此,他要求加強監管,包括MD飛機必須依照規定退場,並希望遠航加強新機的採購與租用等,這是交通部的主要業務。
林佳龍表示,遠航一下子要停飛停業,一下子要繼續經營,他對此已責成民航局加強監管。遠航負責人要先解決善後問題,包括旅客與旅行社的權益所受到的影響,以及對機師與空服員的善後等。遠航設有信託專戶辦理退票跟賠償,目前專戶的存量足以支應。
林佳龍表示,將請民航局了解遠航的善後進度,需確實做到飛安的最嚴格標準,才有後面的復飛等討論。
民航局表示,對遠航已裁處300萬元罰鍰,並撤銷其「民用航空業運輸許可證」。對此,民航局表示,遠航12日申請自13日停止營運,已違反《民航法》中應於60日前提出申請的規定,將續依《民航法》相關規定辦理。遠航可在18日下午5時前回覆、陳述意見,由民航局審酌是否報部完成廢照程序,這是遠航的權利。
民航局表示,遠航若有意更正或撤回12日的停飛申請,應正式向民航局提出,並由民航局檢查飛安、財務狀況是否具有安全營運之適航能力。遠航表示,將盡快提出陳訴書,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恢復正常營運。
民航局表示,截至13日18時止,尚未收到遠航正式撤回停業的申請,但無預警停飛的事實已造成,考量飛航安全及公共利益,將續依《民航法》處置,並持續進行疏運因應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