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換身分證不得領選票?內政部:不影響

內政部表示,因行政區域調整或縣市改制,在國民身分證未全面換發前,仍屬有效,在投票當日都可領取選票。(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表示,因行政區域調整或縣市改制,在國民身分證未全面換發前,仍屬有效,在投票當日都可領取選票。(內政部提供)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近日有民眾質疑選舉公報上未刊登總統候選人政見、標題未寫上「中華民國」4字等;而網路上又再傳出「縣市合併或升格,若未更換身分證,投票當天將不能領選票」等言論,對此,內政部7日澄清,這是錯誤訊息,民眾選舉權不會因縣市合併或升格而受影響。

中選會強調,不論是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所載明的標題、格式、注意事項等都是依法循例,與歷屆選舉並無不同。中選會強調,不論是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所載明的標題、格式、注意事項等都是依法循例,與歷屆選舉並無不同。(翻攝自中選會網站)


內政部表示,因行政區域調整或縣市改制,在國民身分證未全面換發前,仍屬有效,在投票當日都可領取選票。而對於「投票通知單」注意事項中,持「舊式身分證」不得憑領選舉票,是指1986年全面換發的第5代(男生土黃色、女生桃紅色背景)或更早期的身分證,只要民眾持2005年全面換發的第6代現行身分證(淺紫淺咖啡漸層背景),投票權益就不受影響。

中選會也指出,投票通知單注意事項所稱「舊式國民身分證」,是指2005年12月21日前核發的舊式國民身分證,已於2006年9月29日經內政部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因此不得憑此舊式身分證領取選舉票。至於選舉人持2005年12月21日起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即使戶籍地址為改制前的舊縣市名稱,不須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仍可領取選舉票。

中選會強調,不論是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所載明的標題、格式、注意事項等都是依法循例,與歷屆選舉並無不同;各種選務謠言頻傳,如具惡意、虛構與危害等加訊息法定要件,企圖干擾選務辦理、損害民主發展,輕則受到行政裁罰,情節嚴重者或將負起刑事責任,民眾勿再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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