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發文聲援蘇宏達 學生會:校方有多重標準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宏達日前在臉書發文,指出他因故宮影片遭警訊,質疑政府有違反言論自由的疑慮;台大校方2日發聲明,指出盼有關單位恪遵憲法第 11 條意旨,確保人民言論自由;台大學生會同日也指出,他們無法認同校方的聲明,質疑校方有多重的標準「有些人的言論自由,比其他人更自由」。
蘇宏達指出他在前年上傳有關批評故宮南院的影片,遭警方認為疑違反社維法,而傳喚他在去年12月底查處完成警訊。蘇宏達質疑,政府此舉疑封殺言論自由。
台大校方則發出聲明,指出蘇教授在去年的12月20日遭約談,時間長達一小時有餘。該校對此侵害言論自由的行為表達嚴重關切,盼有關單位恪遵憲法第 11 條意旨,確保人民言論自由。
台大學生會同日也發聲明,指出對於校方的聲明,他們並無法認同。他們說,言論自由不應無限上綱、恣意解釋,比對許多資料,發現蘇教授對於時任故宮院長陳其南教授的意見多有曲解,反覆以模糊曖昧的語彙「消滅故宮的文化大革命」稱之,這樣的言論恐誤導民眾,恐難以將言論自由保障做為其託詞。
台大學生會表示,校方對「言論自由」的關切標準令人困惑,過去不曾以同樣「公開發佈聲明」的積極態度,來進行任何回應與批判,且校方至今不願為「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募款與發聲,等於拒絕「對人權受到侵害表達關切」,這樣多重的標準,令人困惑是否「有些人的言論自由,比其他人更自由」的疑慮。
台大學生會表示,校方應徹底檢討原發文內容、針對該文發表道歉聲明,並且充實對「言論自由」相關的法律、歷史知識,同時認真面對本校師生過往人權受到侵害的歷史,避免再次發出恣意貼標籤卻欠缺論述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