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現司法正義? 時力:反貪腐、權貴、關說

時代力量12日召開第5場政見發表會,提出「司法正義」相關政見,包含重懲司法關說、實現人民參審、消滅權貴司法、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等4大目標。(記者陳柏州/攝影)
時代力量12日召開第5場政見發表會,提出「司法正義」相關政見,包含重懲司法關說、實現人民參審、消滅權貴司法、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等4大目標。(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12日召開第5場政見發表會,提出「司法正義」相關政見,包含重懲司法關說、實現人民參審、消滅權貴司法、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等4大目標;強調修訂《貪汙治罪條例》提高貪汙犯罪假釋門檻、未繳回犯罪所得不得轉移外役監,並制定「棄保潛逃罪」等。

黃國昌指出,司法改革到目前為止,仍有8成的民眾不滿意,因為司法權貴、關說案件非常多,有權勢的人,在司法體系中享受一般犯罪嫌疑人、罪犯都沒有的特殊待遇,背後還有政客撐腰;「2013年9月政爭」讓司法捲入政治鬥爭,但玩法濫權的政客不但沒有受到懲罰,卻讓當時的法務部長下台、檢察總長有罪判決確定、高檢署檢察長辭職,嚴重傷害司法威信。

司法為何不被信任?黃國昌舉例,貪瀆法官胡景彬被判刑確定後,入監沒多久就由於健康良好移到外役監去勞動,實際上是享受縮刑待遇,隨後矯正署又表示,因為他年老多病而假釋,甚至有立委發函關說,讓胡景彬在假釋會議還沒開之前就知道他可以獲得假釋,「完全是徹底的因人設事」。

時代力量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參選人張衛航表示,外役監淪為權貴犯罪的度假村也是嚴重問題,據統計,在外役監的受刑人中有2成是貪汙犯罪,而外役監的好處是只要關1個月就可以折抵12天刑期、提早出獄,等於是度假養老,相較一般受刑人來說根本不公平;而貪汙犯及重大經濟犯,繳回犯罪所得的比例只有6成。

因此,時力主張,若沒有繳回犯罪所得就不得轉至外役監,而貪汙犯的假釋門檻應該從現行的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累犯則提升至四分之三。為避免任意假釋權貴犯罪,決定權應交給法院而非法務部行政體系;並修正《貪汙治罪條例》,將由政府完全出資的財團法人負責人、職員納入追訴範圍,並制定「棄保潛逃罪」遏止罪犯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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