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擴大適用範圍
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適用範圍擴大納入都市計畫區、國家公園、水源特定區等受限制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此外,這次修正將6年內禁伐規定改為當地樹林覆蓋率需達75%,能幫助國內竹林業者解決原料短缺問題。
原民會指出,2020年將再新增6,525公頃的補償面積,包括水源特定區、國家公園、保護區及遊憩用地等的原住民保留地納入補償範圍,預估總補償面積將超過6萬公頃,受補償的族人增加4千餘人,總計將達4萬人。
原民會表示,從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禁伐面積超過17萬公頃,核發補償金計47億元,受補償族人從2016年1萬7千人增加到2019年3萬6千多人。4年核發補償經費雖逾47億元,但為國土的水源涵養、二氧化碳吸存、防止土砂流失等產生經濟效益約323億元。政府付出相對低的成本,創造數倍的經濟效益,為本條例的意義與重要性。未來將積極建置資訊化系統,簡化族人申辦流程。
原民會經濟發展處長王美蘋說,全台竹林面積占林業11%,利用率最高的竹材來自於原住民保留地,以桂竹占85%最高。過去因為6年限制,造成台灣竹業原料短缺,如桃園復興區、新竹五峰、尖石等地,桂竹品質非常好,現在解禁可以讓下游手工藝、加工業者妥善利用。◇